第05版:财经周刊

让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 各展所长、竞相迸发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12月27日   第 05 版)

作者:周汉民

近期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在之后的中央财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明确“国企、民企、外企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稳主体,就是稳信心、稳预期,让包括外企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各展所长,中国经济的微观基础必将更加牢固,中国经济大船必将行稳致远。

过去十年,我国市场主体实现历史性突破。截至2022年8月底,登记在册市场主体达1.63亿户,相比2012年底净增超1亿户,年平均增幅12%。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从44.1万户增长到66.8万户,增幅超过50%。2021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达到1.15万亿元人民币,较2012年增长62.9%。开放成为当代中国的鲜明特色,外企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20年以来,我密集调研近300家企业,最大的感受是,这些市场主体,不分所有制,在严峻考验下鼓起一股劲,坚定向前行,成为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的有力表现。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外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为国家经济的恢复发展和回稳向好贡献良多,值得高度肯定和赞扬,这些在中华大地上一起“众志成城、奋力拼搏”的外企,也应当成为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风高浪急,国内任务艰巨繁重,明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很多,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同样如此。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但外企的获得感不强,加上信息渠道不畅,以及在部分地区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受到限制,部分外企认为被排斥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外。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中国坚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中国期待同世界分享市场机遇。当下,我们依然要强调稳外企,要继续维护对外资企业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鼓励制度和政策,对于愿意与中国共发展的外企,鼓励他们坚定信心,安心发展,并且通过他们,在国际上进一步宣传中国、推介中国、投资中国。

由此,我们还要在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对标国际规则,对外企实施“全流程”国民待遇。2020年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加大力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和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要对照我国已经申请加入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议,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制度型开放,海南自贸港、临港新片区等应率先进行必要的压力测试,从“对标最好水平”到“成为最好水平”。

二是完善营商环境,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产权、知识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尤其是在外企反映较为集中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方面,要更加注重保障其依法平等参与。

建议打造标志性项目,进一步增强外企发展信心。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且集中出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对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以重大事件为引领,通过更多具体项目的落地,激励和鼓舞海内外企业。

三是畅通沟通渠道,让外企感受“家的温暖”。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认真倾听外企心声和诉求,加强主动沟通,及时告知最新政策举措,以实实在在的举措,通过全链条的服务,急人所急,帮人所难,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对于外企普遍关心的问题如在中国双循环、自主创新战略中的作用,起到沟通交流和解疑释惑的作用。还可借鉴服务外企工作专班机制,针对重点外企,出台“一企一策”专项支持方案,回应企业关切,出台专属支持政策,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深度服务。

行走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竞相迸发、蓬勃发展,将更好诠释出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图景!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上海中华职教社主任、上海公共外交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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