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外来物种入侵从未间断,非常普遍。2021年4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将外来物种入侵界定为生物安全重大风险因素之一。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依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调研发现,对于外来物种的入侵,我国很多地区还普遍存在防控意识不足、执法监督不力、司法认定困难等问题。为此,建议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从而防治外来物种侵害。
加快开展入侵生物的普查,加大《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的宣传,开展外来入侵物种交易活动专项监测,尤其是要建立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项法规。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项法,希望尽快将其纳入立法体系,构建应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评估、跟踪监测、生态预警、检疫、许可、危害消除、生态恢复、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完备的制度体系,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范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