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久木甲
我出生于四川凉山州农村一个彝族家庭,对于民族团结,我经历了从接触其他民族的同学、理解民族的概念、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观念、深化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到主动为促进民族团结担当作为的过程。上小学时开始接触汉族同学,大家相互学习语言,相处得很融洽。上中学后,我们几个汉、彝、藏族学生干部,团结一心、密切配合,为班集体服务。在中央民族学院读大学的四年,各民族同学朝夕相处,学习生活在一起,深感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凉山红色文化浓郁,“彝海结盟”的故事代代相传,影响和塑造着凉山各族群众真诚相待、命运与共、团结奋进的共同文化心理认识。我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成长,耳濡目染,拥护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认识早早形成,并在近40年的工作中坚定践行。
作为一名拥有36年党龄的党员,我一直在凉山州工作,亲历了在党的领导下,凉山各族群众经过民主改革、改革开放、脱贫攻坚,彻底告别绝对贫困,过上了幸福生活的发展历程。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凉山从新中国成立前的“蛮荒之地”到如今的“全面小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后,我深刻认识到,利用好组织给予的平台,讲好凉山发展故事,教育引导界别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是自己必须履行好的重要职责。
2018年2月,隆冬腊月、天寒地冻,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凉山视察调研,从彝家火塘边“我对凉山寄予厚望”到西昌邛海之畔“整体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居民文明素质”的殷殷嘱托,展现了人民至上的领袖情怀。凉山各族群众深受鼓舞,“感谢习近平总书记、感恩共产党,奋力实现脱贫奔康”的声音传遍四方、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我们村”等宣讲活动一时热火朝天。乡亲们排起长长的队伍,深情地唱起《留客歌》,送别习近平总书记时那样真挚。亲历凉山这样的历史性时刻,我倍感振奋,经过深入调研,撰写了《感恩奋进、不负厚望,谱写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凉山篇章》,刊登在《中国政协》杂志上。
2020年11月,凉山州如期实现了1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072个贫困村全部退出、105.2万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打赢了可载史册的脱贫攻坚战。作为脱贫攻坚这项伟大事业的参与者、见证者,我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开展感恩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凉山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入阐释党的民族政策。2020年5月,我参加了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通道”发言,用“脱贫攻坚有多难、扶贫干部有多拼”“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曾经一步跨千年,而今迈步奔小康”三句话,精练讲述了凉山脱贫攻坚的典型故事。在最后的结束语中,我用“精准扶贫瓦几瓦(好),党和政府卡沙沙(谢谢)”,动情表达了彝区群众的肺腑心声。经过电视直播后,引起了强大反响,凉山很多干部群众纷纷表示,我在如此重要的场合,替他们说了想说的话,帮他们实现了一大心愿。
2020年11月,我参加了委员讲堂,以“一个都不能少——中国的脱贫攻坚故事与启示”,讲述了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对中国脱贫攻坚经验的认识,并提出了建议。同时,我参加了全国政协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四川宣讲报告会,结合自身长期在基层从事脱贫攻坚的工作经历,以凉山州扶贫实践为例,作了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要做法、成效及启示”的报告。参加这些重大宣讲活动时,我都把“彝区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团结奋进实现脱贫奔康”的主题贯穿始终,利用好来之不易的机会,传播正能量,做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坚定拥护者、践行者、宣传者。
作为少数民族界别委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为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认同,是我责无旁贷的职责。长期在凉山从事和分管民族工作,我一直都在思考如何结合实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期间,我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这个核心要求,结合自身岗位,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我认为推动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美美与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加强教育引导,绵绵用力、久久为功。2020年,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我提交了《关于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提案》,针对自己在调研中发现和收集到的问题提出建议,得到国家民委、教育部的认真答复。
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在国家民委网站看到《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后,我立即召集宣传、统战、民族宗教部门研究,向州委提交了关于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请示。此后,又多次带队到省民委、国家民委汇报,赴云南昆明、大理现场观摩学习创建工作。担任全国政协常委、凉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后,我带队赴吉林延边、新疆伊犁考察学习创建经验,配合党委、政府继续抓好创建工作。2017年底,凉山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之后,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也成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三是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过前期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和近三年的集中起草、审议、修改,2020年11月1日,《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正式施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出台后,深受凉山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条例明确“每年火把节当月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每年火把节前一天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节,放假一天”,这些切口小、实效大的法定要求,将对凉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产生深远影响。
在民族地区长期的工作生活中,我深刻认识到语言文字不通是阻碍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因素,积极呼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很多边远彝区群众由于不懂普通话、不识汉字,融入主流社会较难,自我发展受限。特别是彝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没有与时俱进,反映现代社会文明理念、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语言文字空白较多、不成体系,容易形成信息“茧房”,阻碍现代社会知识信息的学习和吸收。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关系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也关系到少数民族在现代社会中的发展大计。
多年来,我一直关注这项工作的进展,持续跟踪了解情况,多次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为推动“学前学普”有力有效实施积极努力。2018年10月,我在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十二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作了题为《加快推广普通话助力脱贫攻坚战》的发言。2019年8月,在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八次常委会会议上,我提交了题为《办好民族地区教育要从“一村一幼”抓起》的大会发言材料。2021年,我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提案》,教育部针对我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作了答复。
目前,凉山州“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持续常态推进,覆盖全州3934个幼儿园点,惠及学前儿童36万人。看到山区少数民族的孩子从小就能学习普通话、背诵古诗,我深知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回顾以往工作,我既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参与者,也是民族团结进步的受益者。作为全国政协少数民族委员、共产党员,使命光荣、义不容辞。我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自觉担当使命,继续为增进民族团结不遗余力,为中华儿女大团结添砖加瓦。
(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