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小艳 通讯员 陈笑蔚 任川)山东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如何促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健康有序发展成为热点话题,山东省政协委员高嵘带来了《关于支持山东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发展、推动其发挥更大作用的提案》。
高嵘认为,近年来,山东省公益性质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快速发展,作用日益显现。以青岛市为例,目前已有注册的社会应急救援志愿者团队40支2654人,在青岛属地所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中,都能见到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身影,他们发挥了及时、专业、灵活、有效的应急处置能力。
“目前,各类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由来自各行各业的志愿者组成,在业余时间组队训练,初期救援装备和救援产生的费用都是队员自筹经费。他们在应急知识宣传、社会志愿服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演绎着一个个感人故事。”高嵘提出,随着队伍力量壮大和任务增多,经费、装备、训练、技能等短缺、供需不匹配等问题成为困扰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发展的主要因素,亟待解决。对此,他建议,探索设立山东省地方性法规支持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发展。明确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权利和义务,给予救援队伍身份认可和必要权限,使其在参与应急救援中受到法律的保障和规范。
作为青岛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嵘还建议各级政府及应急管理、红十字会等职能部门加大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支持引导,将社会救援力量分门别类纳入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分级培养具有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较强能力的综合性社会公益力量,推动社会救援服务供给多元化、精准化;在开展应急救援过程中,职能部门主动做好与社会救援力量的有效衔接沟通,互补优势,增强协同性;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公益创投等形式,对长期参与应急救援,且社会影响力大、技能水平高、公信力强、救援经验丰富的社会组织,给予必要的资助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