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本次发布会的高频词。发言人王超表示,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人民当家作主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贯穿立法全过程。
人大立法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
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的经常性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据王超介绍,五年来,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2件;编纂完成民法典,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统筹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决定等丰富多样的立法形式;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立法生动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
在谈到今年立法工作时,王超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八个方面初步安排35件继续审议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目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正在向各个方面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将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确保立法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一项重要议程是要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立法法内容和制定过程如何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本次发布的一个热点问题。
对此,发言人王超回应时表示,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这次修法主要包括9项内容:
一是完善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二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明确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审查要求。三是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完善授权决定制度。四是贯彻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五是明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有关要求。六是明确监察法规的法律地位,完善部门规章制定主体。七是完善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明确地方立法中的区域协同立法及其工作机制。八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九是加强立法宣传工作。
王超表示,这次修法将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及其要求,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确保立法工作中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了解基层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让基层声音原汁原味抵达国家立法机关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化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理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王超表示,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人民当家作主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贯穿立法全过程,制定了一批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国家治理需要的法律。
王超说,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设立了3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1个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了55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联系点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这些联系点已经成为让基层声音原汁原味抵达国家立法机关的“直通车”。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贯彻实施选举法、代表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相关机制平台,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王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