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版: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建议:

完善遗产捐赠制度助力公益慈善繁荣发展

本报记者 顾磊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3月05日   第 22 版)

随着“丁克”“失独”等特殊群体逐渐老去,我国开始出现遗产无人继承从而回归社会的情况,有子女的老人捐赠遗产的情形也已涌现。在当前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与社会财富积累日趋庞大的双重背景下,遗产捐赠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认为,遗产捐赠需求转化为现实捐赠,将大幅提升慈善捐赠总额,引导“善资金”助推公益慈善繁荣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在他看来,遗产捐赠制度目前存在慈善法未明确对遗产捐赠作出规定;遗产管理人配套制度尚不完善;遗产捐赠流程相对复杂,多主体协作机制尚缺;我国非货币类捐赠税收优惠制度尚未健全,社会组织接收捐赠风险较大等四方面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吕红兵建议,首先在慈善法修订中将遗产捐赠写入法条。规定自然人基于慈善目的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以遗嘱方式捐赠给慈善组织或受益人的,适用慈善捐赠的规定。自然人立遗嘱捐赠遗产生效后,遗产管理人应当依规定向慈善组织或者受益人交付捐赠财产。自然人捐赠遗产的,可以与慈善组织协议约定由第三人行使捐赠人的权利;未约定的,遗产管理人可以行使捐赠人的权利。

其次,出台遗产管理人制度配套机制,明确遗产捐赠中遗产管理人权利。其中,赋予管理人对银行存款、股权、不动产等财产的查询权,使其切实履行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的法定职责。

再次,国家民政部门牵头制定遗产捐赠工作规范。

此外,健全遗产捐赠税收减免制度。建议制定并推进实施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用途的遗产捐赠尤其是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捐赠的税收减免制度,由受赠组织向税务部门提出税收减免申请,并由税务部门依法作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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