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政协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现行政协章程是1982年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并于1994年、2000年、2004年、2018年作过四次修订,总体上适应人民政协工作需要。同时,历史经验也充分证明,政协章程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作出新规范,才能更好发挥作用、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中共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五年来的成就,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凝聚着广大政协委员的贡献。
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全面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首次召开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制定《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有效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凝心聚力共襄民族复兴历史伟业,与时俱进推进人民政协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人民政协事业展现新气象新面貌,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中共十九大以来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次政协章程修改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成果……只有把这些都体现在政协章程里,才能让政协章程适应新形势、作出新规范、推动新发展。
此次章程修改的重点,大致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看——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始终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坚守的最大政治共识。所以,《章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充实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增加了体现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内容,根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增写、充实完善了部分内容。
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是人民政协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也是更好发挥自身功能作用的基石。所以,贯彻中共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吸收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取得的重要成果,《草案》充实了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表述等内容。
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所在。政治上加强团结,发扬民主才有坚实的基础;发扬广泛的民主,政治上的团结才会更加牢固。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为此,《草案》增加了体现团结奋斗时代要求的内容。
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是展现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样子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2018年修改政协章程时,专门增加了“委员”一章。进一步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这一次《草案》充实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等内容。
我们相信,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必将以修订后的政协章程作为共同的行为准则和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学习章程、遵守章程、贯彻章程、维护章程,为国履职,为民尽责,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