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民族药只能以中成药的名义申报、审批、生产,发展面临缺乏民族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民族医药专家缺乏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及药品注册审评工作经验、民族药注册管理的政策不明朗、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制约着民族医药进一步发展,亟须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加以指导。”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欧余军表示。
欧余军认为,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医药,有助于让健康中国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为此,欧余军建议,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药纳入民族药范畴,充分利用国家民族医药政策,适当放宽并调整民族地区医药医保政策,加大力度支持民族医药加工和原料生产,创造条件做大做强,促进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以及增加企业生产效益。
(记者 肖亮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