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我提交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的提案。广泛凝聚共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减少衍生诉讼案件发生,这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也是政协委员的职责所在。”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南宁市委会主委、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满红告诉记者。
2016年,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一家承建高速公路的企业进入破产审理程序。这起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巨大,更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广西营商环境建设。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引起关注,得到高速公路涉及的两市三县高度配合,统一步骤,齐抓共管,有序化解了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使这条高速公路于2019年建成通车。同时,包括沿线群众在内的众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该案件成为广西法院十大破产案例之一。
2018年,南宁中院民三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2年,南宁市法院审结破产案件149件,加快出清“僵尸企业”,盘活企业资产39.4亿元。南宁中院办理破产指标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为全国优异级别,破产审判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
梁满红说,加强诉源治理,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能够在调解、化解过程中发挥特殊的“第三方”作用。“除了对诉源工作建言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也是我关注的重点。”
能够成为全国政协委员,梁满红感到十分光荣。她说:“政协委员要履行民主监督职责,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我承担着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两种角色。这两种角色在凝聚共识上是一致的,这对我的本职和履职工作,必将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