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医药以其“简、便、验、廉”的优势为保障基层群众的健康发挥了独特作用。
“自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以来,由于未充分考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特殊性,中药制剂品种和中药制剂室实施双重审批制管理,相关审批程序过于复杂,所需费用较高,生产配制成本明显提升,多数医疗机构由于配制使用的中药制剂品种少、产量低,难以承受高额的成本费用,因此全面萎缩。”长期关注中医药发展的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福建省委会主委阮诗玮说出自己的担忧。
据阮诗玮了解,为改变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萎缩问题,国家层面陆续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于2017年施行的中医药法规定,对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各地对于不纳入制剂管理的情形,仍存在理解和执行宽严程度不一等问题。”他说。
为此,阮诗玮建议,根据中药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理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政策,改变“以西律中”的思想,放宽对不纳入中药制剂管理情形的要求,放宽对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中药制剂的要求,同时对于实行备案制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进一步简化备案材料和程序;对于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品种的制剂室,降低审批条件,或实行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