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意周刊

回应“生”“育”之需还须加把劲

谢茹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4月10日   第 05 版)

人口是国力之根本,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人口发展的转折性变化和长期均衡发展,先后作出单独两孩、全面两孩、实施三孩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然而,立足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前人口形势仍不容乐观:2022年全国出生人口较上年减少106万,人口出生率6.77‰,连续三年跌破10‰,总人口自1962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老龄化、少子化、不婚化三大趋势加速到来。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发展、婚育观念变化,年轻一代追求自我实现和个人自由,家庭社会责任感弱化;二是养育成本节节攀升,女性职场“压力山大”,“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让生孩子成为令人望而生畏之事;三是不孕不育比例从上世纪70年代的1%-2%上升至目前的15%左右,高额治疗费用依然是不能承受之重。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还须在回应群众“生”“育”之需上再加一把劲。

高位推动动真格。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国情国策意识和使命担当。加强政府统筹,完善部门协调、政策衔接、信息共享的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与生育密切关联的医疗、教育、住房保障、婴幼儿照护、生育保险等问题。加强考核督导,将人口发展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考核内容,增加权重比例并与主要领导履职评价挂钩。加强战略谋划和系统部署,持续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探索开展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工作。

政策激励出真招。建立足以激发生育意愿的奖励和补贴制度,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并每月发放补贴金直至孩子满3周岁。出台多子女家庭保障性住房供给、购房限购、户型选择、住房贷款等倾斜支持政策。推动建立政府与用人单位协同分担体系,以资金奖补、税费抵扣等激发用人单位社会责任感,消除生育对女性在就业、晋升等方面的显性或隐性歧视,保障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落实。出台鼓励育龄女性灵活就业、居家就业政策措施,解决孕期和哺乳期、幼儿抚养期的工作困难和担忧。

服务保障求真效。生育方面,实施备孕、产检、分娩全过程免费,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减轻“刚需”人群生育负担。养育方面,突出政府在公共托育服务中的主体责任,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落实国办发【2019】15号文件关于城乡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规定要求,加大用地、减免税金等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群众提供更多安全价廉、方便可及的“家门口”照料服务;发挥工会资金引导作用,扩大“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评选面和奖励力度。教育方面,持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疏导结合一手抓校内课外服务质量提升、一手抓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内学习、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

营造环境下真功。大力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责任共担、代际和谐、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的新型生育文化。积极开展青春健康校园教育活动,加强国情教育和青年人对恋爱、婚姻、家庭的正向引导,促进青年人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向往。持续推进婚俗改革,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陋习,消除适龄人群恐婚、忧婚、懒婚心理。广泛开展生育友好型单位、社区、城市创建活动,增加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体现文明社会生育关怀。增强生育包容性,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待多元生育方式和多孩生育,倡导尊重生育、尊重传统的社会价值,营造婚育友好氛围。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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