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并不断向纵深发展,涉及范围之广、推进力度之大都是空前的。通过深化改革,我国整体科技创新实力快速提升,进入了创新型国家行列,这是我们进一步推进科技改革的现实基础,当然也提出了深化科技改革的更高要求。伴随着我国步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的新阶段,必然要求科技工作在重塑发展新优势中当好“开路先锋”,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做好“助推引擎”,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日前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引发关注,其中提到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党的二十大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此次重组科技部,理顺相关体制和职能,是科技创新体系改革中的重要一招,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可见,以改革激发活力、增强动力的行动将不止于此,相信还会陆续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构建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改革的核心目的就是要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不断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下一步,要围绕产出重大原创成果出台相关制度、搭建好相关平台,让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都能有广阔空间、施展拳脚。要在推动有组织科研上形成系统布局,有效统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并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打造更加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生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注入强大力量。如,湘江实验室是区域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承担着打造先进计算与人工智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已与国内100多家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深度合作,聚焦“3+3+2”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一步激发数字经济发展动能,努力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先进计算与人工智能原创理论研究中心、关键技术创新高地、现代产业赋能基地,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值得关注的是,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成为一大亮点。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不断优化财政科技政策,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但是当前财政科技经费仍存在分配机制不够优、均衡性和效率不够高、科研评价不够科学等问题。亟须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让“财政引擎”动力更足、效能更强,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此建议,一是立足“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强化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等。比如集中资源支持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立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相适应的央地预算体制和配套机制,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前沿领域加大投入力度。把对高能级基地、领军人才的稳定支持占比提高到70%左右。构建助推中西部科技研发和创新水平提升的长效体制机制。二是立足“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财政科技资源统筹,激发科技创新平台活力等。比如探索构建部-省-市-企共同投入和合作的模式,成立创新联合基金,建立高效的管理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基础研究青年人才的遴选、培养和长期稳定支持机制,进一步增加自然科学基金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比例。三是立足“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制定成果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成果评审验收模式改革等。建议对基础前沿类、市场导向型等不同类型机构和科技成果,以是否实现核心技术突破、是否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等为核心,加快研制科学可行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追溯认可机制。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湘江实验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