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选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建议全面深化跨省级区域环境司法协作,为护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如何协同推进长江全流域一体化保护?“6.5”世界环境日,长江上、中、下游六基层法院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大周法庭开展“长江大保护”司法案例发布活动,万州区政协委员刘召奎受邀参加并提出建议。
刘召奎是一名从事法律工作25年的律师,接触过大量环保案件,尤其是实施长江保护法之后,他参与办理了大量长江环保刑事案件,并通过调研发现长江三峡库区蓄水后,枯水期的消落带因没有植物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的问题。为此,刘召奎通过撰写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呼吁以地方立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为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建立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等。
万州法院积极采纳委员建议,引导鼓励环境违法人通过缴纳生态修复费或者义务护林的方式,通过4年多的时间,在大周镇的长江段种出了2万多株的中山杉林。刘召奎特别提到,万州法院不但在大周镇建成长江沿线首个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林,还精心打造“政协委员林”,号召政协委员在林内认养中山杉,让中山杉成为联络人民法院和政协委员的桥梁,共同呵护长江三峡库区生态环境。
“这次活动是落实《长江经济带11+1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的生动实践,对于构建长江经济带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进一步丰富长江经济带跨区域司法协同联动机制内容,不断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打造常态化环境司法交流平台,不断构建与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相适应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为司法护航长江经济带发展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