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政协召开常委会会议,就“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根基”重点议题,深度协商议政,广泛凝聚共识,充分体现了聚焦“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关切”的强烈责任担当。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14亿多人口的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始终是强国复兴的头等大事。近年来,我国粮食持续实现稳产、高产,背后离不开种粮农民、产粮大县、粮食主产区的努力和贡献。如何保障农民增产增收、产粮大县经济不吃亏、种粮主产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从稳定粮食供应链、产业链的源头抓起,做好种粮收益这篇大文章,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农民愿不愿意种粮、愿意种多少粮,关键看种粮能给农民带来多少收益。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是我国的基本农情。由于粮食与非粮产业劳动生产率、经济利润水平的差异,化肥、种子等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快于粮价上涨幅度,产销区种粮农民收益差距呈现扩大趋势。产区产粮越多、负担越重的局面未能根本改变。种一亩粮的收入还比不上外出打几天工,产区省份劳动生产力持续外流。原农业部调查表明,从我国资源禀赋和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50至60亩、一年一熟地区户均耕种100至120亩,就有规模效益。坚持家庭经济基础性地位,以“家庭农场、现代化农业,家庭经营、专业化服务”为方向,做好适度规模经营的适度文章和家庭经营、家庭核算的机制创新,让农业家庭更多地成为家庭农场,让家庭农场有更合理的回报预期,让家庭经营核算成为职业农民有吸引力的平台,这样种粮就有了比较效益。黑龙江省积极推进垦地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垦地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取得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效果,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实例。
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根据粮食生产主体的实际诉求,从补贴内容、补贴方式、补贴对象上,深入研究不同支持工具的优劣势,明确各类支持工具的实施条件,促进形成各类政策多维互补、分层支撑的基本格局。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耕地轮作试点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保护性耕作补贴等惠农政策,适时调整提高水稻、玉米等大宗粮食作物种植补贴标准,充分释放政策拉动效应。提高稻谷生产者补贴额度,让“优质”黑土地生产的粮食,能够真正体现品质“优价”;积极推动大豆由目标市场价格政策向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转变,提高大豆生产者补贴额度,缩小大豆与水稻、玉米种植收益差距;增设对高纬度地区轮作作物小麦的补贴,引导作物科学轮作,逐步提升地力。探索实施种粮农民综合收入补贴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稳定农民预期、降低生产风险。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升农机智能化水平。推进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政策全覆盖。
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产粮大省一般都是财政小省,人均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虽然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实行了纵向利益补偿机制,但倾斜支持力度与其贡献程度还不匹配,产粮大省的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压力有增无减。应尽快建立“调入省出钱得粮、中央财政统筹、调出省得钱出粮”的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以跨省净调入(出)量为依据,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净调入(出)省份补偿资金调节系数和补偿标准,对粮食净调出量超过100亿斤的主产省,在产粮大县奖励之外,由中央财政按照粮食实际净调出量给予适当补贴,充分调动主产区政府抓粮的积极性。
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方式。我国粮食安全紧平衡的状况短期难以改变,粮食总量供求平衡、品种供求平衡压力长期存在,既要保障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也要保证低收入群众的口粮安全。这就要求进一步提升粮食综合产能,落实好中央确定的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支持鼓励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粮食种植,提升优质粮食品种和数量,增加种粮经营主体收益。做好粮食产业布局、产销衔接、延长粮食产业链条,提高粮食加工转化率,以粮食生产高“回报率”激发粮食生产潜能。进一步完善农业大数据体系,增强供需两端信息对称和及时反应能力,加速农业数据流通。加大资本市场对种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粮食主产区企业上市,提高对粮食产业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