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李大龙
主讲人简介:
李大龙,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国家与疆域理论研究室主任、《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杂志主编、编审,中国社科院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他长期从事中国边疆史、疆域理论问题、汉唐边疆史、民族史等研究,在疆域理论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且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出版有《从“天下”到“中国”多民族国家疆域理论解构》《游牧行国制度与王朝藩属互动研究》《汉代中国边疆史》《唐代边疆史》《汉唐藩属体制研究》《都护府制度研究》等学术专著10余部。
编者的话:
中国古人对边疆的关注由来已久,先秦典籍《左传》中就多次出现有关“边疆”的记载,而司马迁的《史记》为边疆政权和族群立传更是开启了所谓“正史”记录边疆经济社会发展、历代王朝治理边疆历程的先河,定位了中国边疆学研究的史鉴功能。本期讲坛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所研究员李大龙从古典典籍的角度讲述“边疆”的历史沿革、中华民族的凝聚与交融,以及中国边疆学研究的史鉴作用。
古籍经典中的“边疆”
“边疆”一词,一般认为首见于《左传》,并多次出现,如“欲阙翦我公室,倾覆我社稷,帅我蝥贼,以来荡摇我边疆”。尽管在《左传》中“边疆”一词含义也是用于指称疆域的外围地区,但是在正史中该词的出现相对较晚,首见于《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当此之时,亮之素志,进欲龙骧虎视,苞括四海,退欲跨陵边疆,震荡宇内。”继之在《晋书》中“边疆”一词多次出现,如该书卷一百二十一《李寿载记》有:“代李玝屯涪,每应期朝觐,常自陈边疆寇警,不可旷镇,故得不朝。”其后延至清代,“边疆”频见于所谓“正史”。
秦汉是开创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的王朝,有关秦汉时期的史书中,虽然没有“边疆”一词,但有“边境”“边徼”“边地”“边郡”等含义相近的词汇。
如,《汉书·宣帝纪》有:“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汉书·匈奴传》有:“周秦以来,匈奴暴桀,寇侵边境,汉兴,尤被其害。”
《汉书·食货志》有:“明年,天子始出巡郡国……于是上北出萧关,从数万骑行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边县,官假马母,三岁而归,及息什一,以除告缗,用充入新秦中。”其下引注:“晋灼曰:‘徼,塞也。’臣瓒曰:‘既无亭候,又不徼循,无御边之备,故诛北地太守。’”又有:“令命家田三辅公田,又教边郡及居延城。”
《汉书》卷二十四《晁错传》有:“臣闻汉兴以来,胡虏数入边地,小入则小利,大入则大利。”
以上史书中记载的“边疆”“边境”乃至“边徼”“边地”“边郡”等,多是指王朝直接管辖区域的外围地区。这种情况一直沿用到明代。
至清代,从《清实录》检索到的对“边疆”一词的使用情况看,尽管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与俄罗斯签订了具有近现代主权国家意义的边界条约——《尼布楚条约》,清朝的疆域也具有了明确的“边界”。“边疆之地,民夷杂处”是乾隆皇帝对“边疆”给出的特征描述,而“云贵四川等处,俱系边疆,殊为紧要”“热河、察哈尔均属边疆要地”“巩边疆而固藩服”等对“边疆”一词的使用也印证了这一说法,但“谕吏部、兵部,狭西幅员辽阔,边疆重地,防御宜周”,则将传统被视为中原腹心之地的“狭西”也称之为了“边疆”,应是和康熙皇帝时期尚未巩固对陕西的管辖有关。也就是说,清朝的“边疆”具有两重含义:既强调“民夷杂处”的“藩部”区域是“边疆”,又强调处于直接统治区域的外围地区,也称为“边疆”。
民国时期,时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的黄慕松认为“边疆”的基本含义是指接近邻国的地区,即“普通多指四周接近邻国之地域”,即“远离中原,既接强邻,又与内地情形稍有差别之领土”,但“地带、气候、民族、语文、政俗诸端,均与中原同,则虽在极边而不视之为边疆,如闽粤诸省是。否则虽不在边徼,亦可视为边疆,如青康诸省是。”进而认为“我国之边疆,自当以蒙古、西藏、新疆、西康为主,察、绥、宁、青等省次之”,而“东三省、云南、两广及沿海诸省,虽处边疆,民情风俗,一如中原,法令规章,普遍使用,已无特殊行政区域之性质,故不能与边疆同视”。黄慕松的认识既兼顾了“临近邻国”,同时也强调了“文化”的差异。但是,在相关政策条文中“边疆”的界定则是存在差别的。民国三十三年(1944)教育部颁布的《边疆学生待遇办法》有对“边疆学生的界定”:“本办法所称边疆学生,谓蒙古西藏及其他语言文化具有特殊性质地方而其家庭居住于原籍者之学生。”同年召开的“边疆教育委员会第三届大会”对“边疆教育”做出了明确规定:“所谓边疆教育,系指蒙藏及其他语文文化具有特殊性质之地方,即西藏、新疆、西康、青海、宁夏、绥远及甘肃、云南、广西等省一部分地方而言,其中情形复杂较难着手者,为西藏、新疆二地。”二者的界定存在着较大差异,可知民国政府对“边疆”的含义也没有达到统一的程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边疆”往往和“民族”连用,依然经常见诸各种政府报告和政策文件之中。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是对我国疆域的规划,其中对我国的国土面积有如下阐述:“我国的国土包括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其中陆地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我国主张,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尽管没有明确“边疆”的范围,但其后却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统称为“特殊地区”进行阐述。“边疆地区”对应的表述是:“推进边境城市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建设,支持新疆建成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西藏建成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广西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支持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建成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加快建设面向东北亚的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据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都是“边疆”的范围。
国务院颁布的《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中虽然没有对“边疆”的认定,但有对“边境地区”的解释:“本规划实施范围为我国陆地边境地区,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区的140个陆地边境县(市、区、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边境县)。参照‘十二五’期间做法,海南省6个民族自治县继续比照享受兴边富民行动相关政策。”将其和《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的表述进行对比,差别是多了一个甘肃省,因此其所谓的“边境地区”应该等同于“边疆地区”。
综上所述,出现在国家正式公布的规划中的陆路“边疆地区”最大指称范围是指有国界线的9省区,也就是说“边疆地区”是和“国界线”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有国界线的地区才能称为“边疆地区”。尽管“边疆”一词出现得很早,但从“边疆”一词的发展和具体使用情况看,存在着一定差异,不过将直接管辖疆域的外缘地区视为“边疆”是大体一致的用法。
“天下”“族群”观:多民族的凝聚与交融
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形成和发展于东亚辽阔的中华大地上,而伴随着农耕族群所建政权的出现,最迟在先秦时期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天下观”和“族群观”。
囿于对周围地理环境的认知,一般情况下中国古人将东亚区域称为“天下”。“天下”的范围随着人们对周围环境的认知水平而扩展,“天下”也有理想化和现实中的差别。《诗经·小雅·北山》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是对理想中“天下”的描述;而经常见诸史书记载的“大赦天下”则说的是现实中的“天下”,即秦汉及其之后以郡县为核心的皇帝政令可以实施的范围。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对中华民族生存空间的描述:“中华民族的家园坐落在亚洲东部,西起帕米尔高原,东到太平洋西岸诸岛,北有广漠,东南是海,西南是山的这一片广阔的大陆上。这片大陆四周有自然屏障,内部有完整的体系,形成一个地理单元”,可以视为是当今学者对中国古人理想中“天下”范围的现实理解。多民族主权国家中国,就是在这一辽阔区域内自然凝聚形成的。
“天下”有理想和现实之分,“天下”的人群相应也有“夏”“夷”之别。较早创建政权的中原农耕族群,很早就看到:自然环境对人群凝聚的影响,并有了“五方之民”的族群划分,《礼记·王制》:“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期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重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这是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人们最早对不同族群的认识,明显有别于基于种族而来的民族国家理论,其划分的标准不是相貌、肤色等人种特征,而是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等生产生活方式,划分的标准属于文化的范畴。
“五方之民”随着秦汉“大一统”的实现及对农耕族群的凝聚和整合,演变为“夏”“夷”两大群体。在两大群体划分的基础上,司马迁在《史记·西域传》中将西域的众多族群和政权分为农耕/“城国”和游牧/“行国”,很明显是以中原地区被称为“汉”的族群与草原地区被称为“匈奴”的族群的居住特点之间差别为标准划分的。民国时期的地理学者胡焕庸在1935年以瑷珲和腾冲为两端,将中华大地上的人口分布划分为东西两部分,这就是著名的“胡焕庸线”。“胡焕庸线”虽然和司马迁的划分不完全吻合,但基本上也可以将中华大地上的人群分为农耕和牧业两大群体。回顾中华大地上众多族群和所建政权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上述中国古人对族群的认识对后代处理不同族群之间的关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历朝各代奉行的“因俗而治”“用夏变夷”“以夷制夷”等观念和政策都基于这些认识,同时这些认识也为不同族群之间的凝聚和交融、中华民族(国民)初步实现的凝聚转型提供了理论依据。
无论是称为“夏”“夷”,还是称为“农耕”“游牧”,在中华大地上互动的这两大族群的事迹几乎占据了古籍记载的绝大部分,不仅推动了多民族国家由传统王朝国家向近现代主权国家转化,成为共同的缔造者,同时也是当今我国56个民族的祖先。
深入认识“中国”与“边疆”
和“边疆”相比,“中国”一词出现得更早且含义更复杂。目前已知最早出现的“中国”一词是在1963年出土于宝鸡的西周青铜器“何尊”之铭文中:“……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下:‘余其宅兹中国,自之辟民……’。”相应地,先秦时期的典籍中也存在着有关“中国”的记述。《尚书·梓材》:“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诗经·大雅·民劳》:“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毛诗注疏》卷二十四:“中国,京师也。四方,诸夏也。”
对于“中国”,今人也给予了很多关注。著名史学家翁独健先生的观点即有代表性:“中国一词,从《诗经》上就可以找到,不过古代‘中国’之称只是地域的、文化的概念,或者是一种褒称。”(翁独健《在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学术座谈会闭幕会上的讲话》)翁先生揭示了“中国”这一词汇在不同时期所具有的复杂内涵,但“中国”最初的含义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则是不能否认的,因为后人对于“中国,京师也”的注疏,就将“王畿”“中国”“京师”有机联系在一起,诠释了“中国”最初是指周王的“王畿”及其所隐含的“天下政治中心”的内涵,前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
从文献记载看,古人对“中国”一词的使用,或指代王朝国家,或用于人群,或指称中原地区等,具有不同的含义。今人对“中国”的使用一般是指960万平方公里领土的多民族国家。
从地域的视角审视,“中国”用于指称京师、郡县、中原地区,青铜器铭文中的所谓“宅兹中国”即是。
从人群的视角审视,“中国”则用于指称源自炎黄部落的人群,先秦时称“中国”“诸夏”,秦及以后称秦人、汉人,然其后汉人的指称范围多有变化,但原则上是指继承传统典章制度的中原地区的农耕人群。
从文化的视角审视,“中国”用于指称源出于黄帝的中华文明,其核心内容今人多认为是儒家文化,实际上其核心内容应该是指以皇帝为核心的“大一统”政治秩序,即“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其外在的体现则是传统的典章制度和礼仪制度。
从“天下正统”的视角审视,“中国”用于指称“正统”王朝,二十四史记录的从夏到明王朝以及清王朝即是“中国”的代表。
从中心与边缘的视角审视,“中国”则与“夷狄”“四夷”相对,构成了“天下”。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这些用法中的“中国”含义并不是固定的,即便是指称的政权、人群、文化等对象也都不是固定的,“中国”及其衍生出来的“诸夏”“中华”及其与之对应的“夷狄”“四夷”等,其指称对象都不是固定的,其具体所指对象取决于拥有话语权的一方。如东晋南朝称占据以黄河流域为主的北方众多政权的建立者为“五胡”,而“五胡”之一的氐人前秦则称东晋为“夷”等。即便是源自“诸夏”的“汉人”概念,其指称也是变动的。三国时期,“汉人”一分为三:魏人、蜀人和吴人。元代的“汉人”则包括了内迁中原黄河流域的契丹、女真、渤海等人。
“边疆”与“中国”结合而成的“中国边疆”,虽然明确了“边疆”的主体,但由于“中国”在中华大地的历史和现实中指称的对象复杂,导致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中国边疆”依然会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其原因一方面源自学者的视角不同,审视的结果自然存在差异;另一方面则是“中国”内涵的多样性和动态的特征,不同学者聚焦的“中国边疆”的具体面相也有可能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明确“中国边疆”的基本面相不仅有助于我们讨论的进一步深入,更有助于深刻理解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形成与发展、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
所以,基于中国边疆学是研究中国边疆的一门学科的认识,就当前的中国边疆研究而言,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应用对于中国边疆研究繁荣无疑是必须的,这不仅是学科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边疆地区稳定与发展的迫切需要。多学科学者的介入尽管有助于我们从不同视角对中国边疆的历史与现实进行全方位的探讨,但是在“百花齐放”之后作为一个完整研究对象的“中国边疆”则依然需要学界给出一个综合的符合中国边疆实际的客观认识,这是中国边疆当前和今后稳定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