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下文简称为RCEP)正式签署,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RCEP的落地将对我国的广西、云南等边境省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我们要把握协定落地实施契机,形成更高层次多领域的开放格局,为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创造重要推动力。
一、背景情况
边境省份与RCEP国家地缘接近。通过近年来主动加强与RCEP国家的交流合作,完善与相关国家通道建设与产业升级,推动自贸区建设和贸易便利化,现已具备融入RCEP的基础。
边境省份RCEP国家的投资和贸易呈稳步增长趋势。目前,边境省份与RCEP国家的贸易主要以机械设备、矿产品、化工产品、农产品等为主。
边境省份与RCEP国家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往来密切。例如,通过强化少数民族文化的共通之处,提升旅游文化方面的交流。
二、RCEP带来供应链重构的挑战
RCEP成员之间经济结构互补,实施协定后将促进经济要素流动,加强生产分工合作,加速产业链布局重构。部分行业可能不会因关税壁垒或出口不便而在区域内进行转移,但劳动密集型产业易受吸引,东盟国家在劳动力、土地等资源上具有比较优势。
三、相关建议
一方面,建议推动产业竞争实力有效提升,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等行业的支持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效应,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二是鼓励龙头企业走出去。通过海外投资并购、海外上市等方式在RCEP国家布局研发、采购和销售等供应链环节,推动供应链重构和价值链上移。三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根据RCEP协定的开放项目清单,建设服务贸易发展基地,提升服务贸易规模和质量。四是加强与RCEP国家的制造业合作。提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扩大出口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五是加强与RCEP国家的金融合作。推动金融体系创新,提高金融市场开放度和竞争力,加强货币互换和金融机构合作,拓展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六是加强与RCEP国家的优势农业领域合作。拓展农产品出口市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品牌,促进农业现代化。
另一方面,建议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营造国际化开放营商环境。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RCEP成员国海关建立大通关合作机制,提升货物快速通关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交通枢纽、物流通道和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落实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法制体系和监管模式。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持续提供一站式、接地气的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