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8日陕西省政协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民建陕西省委员会建议,要尽快理顺责权,确保基层水土保持工作质量。
今年1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提出四方面重点任务,明确了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但民建陕西省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在《意见》的贯彻执行和水土保持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三方面问题:机构改革后水土保持管理有所弱化、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处理和纠正有的不够及时、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有所下降等。
对此,民建陕西省委会建议:
制定长时期水土保持规划,完善相关制度。相关政府部门要提前谋划完成市、县“十五五”或更长时期水土保持规划;完善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征求意见制度,从严对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进行考核。
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由省级水利部门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保证省市县机构上下一致,明确市县区两级水土保持执法人员数量、素质、装备及工作经费;参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的管理经验,建立上级水土保持案件向下级政府交办、督查制度,排除行政干预、排除人为干扰;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使违法者付出应有的成本。
强化日常管理。针对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普遍下降问题,建议由省级水利部门组织省库专家,加大对市、县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抽查、通报和惩处力度,力促能力不足的第三方或个人退出水土保持编制市场;参考环境保护部门对审查专家进行打分考评办法,对水土保持专家进行考评管理;加大培训力度,针对水土保持治理技术、管理技术、方案编制、专家审查等,开展不同层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