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伟伟)记者近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信用修复管理,促进经营主体活力持续迸发。
据悉,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全国累计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66.69万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40.17万条,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1268.66万户,大力支持引导相关失信主体信用提升,有效助力经营主体解难纾困,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创新健全工作机制,开发上线信用修复系统,夯实信用修复工作基础,推动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其中,山东建立“两书同达”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保障失信主体知情权,激发失信主体诚实守信意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江苏对经营主体重点数据项异常变动情况实时监测,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一对一”提醒服务,帮助经营主体化解风险“轻装前行”。西藏开展守信经营预警提醒,帮助经营主体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安徽探索建立“承诺容缺”“承诺免查”“即申即办”三项信用修复模式,设立“信用修复驿站”,在办理登记业务的同时,提供信用修复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