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全国生态日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生态环境检察部门,统一指导和办理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设立4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直接办理跨行政区划以及地方怠于或不便履职的涉秦岭、黄河流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生态环境检察机构、机制、规则、队伍、理论“五个专门化”为抓手,实行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履职……这些措施构建了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格局,持续推动检察监督融入国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陕西检察方案”。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行动。设立全国生态日决策的背后,彰显了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和对未来绿色发展的高度关注。全国生态日的设立只是一个开始。只有每个人都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引导全社会从生态的角度审视和推动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构筑美丽中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