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有强 通讯员 荣静)河南省濮阳市政协办公室近日同濮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政协民主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一个时期以来政协民主监督和市委巡察监督的创新探索上升为规范、固化为制度,迈出了协同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第一步。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等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推进濮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地落细的有力举措。
《意见》立足政协民主监督和巡察监督职能、特点,推进政协民主监督与巡察监督对接融合,在将市政协提案、调研视察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成果纳入市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的基础上,从巡前、巡中、巡后全链条探索建立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互联、成果互促的协同配合机制,推动政协民主监督与市委巡察监督信息、资源、成果全要素共享,实现整合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放大监督效应、提升监督效果的预期目的。
近年来,濮阳市政协聚焦民主监督这一履职短板,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制度机制,紧紧围绕民主监督热点难点,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规范落实党派监督,创新实施“问询式”监督,探索开展协同监督,以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促进问题解决,形成了一批监督性履职成果。此次《意见》的出台,使政协民主监督与巡察监督联动互补,形成协同共进的和谐局面。
“我们将在与市委巡察监督贯通协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同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检察法律监督、政府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协同,构建大监督格局,实现‘1+1>2’效果,让政协民主监督有深度、更有温度,有分量、更有力量。”市政协主席徐慧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