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委办、政府办、政协办联合印发了《区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办法(试行)》。这是姜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新定位新使命,探索构建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闭环机制的新成果。记者为此专访了姜堰区政协主席戴兆平。
记者:姜堰区探索构建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闭环机制是基于什么考虑?
戴兆平:姜堰区探索构建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上级文件精神的务实之举。
同时,协商成果凝聚着委员的智慧心血,自身协商成果得到认可,可以充分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履职向深度挖潜、作用发挥向广度拓展;协商成果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紧扣重点难点、弱项短板提出的意见建议,成果转化落实,有利于助推一些重要民生问题的及时解决、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构建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闭环机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
戴兆平: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姜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协商成果转化工作,区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协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协商成果转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出台制度文件,对协商成果转化的形成、报送、受理、交办、办理、落实、反馈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要夯实建言质量基础。有效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地,前提是协商建言的“含金量”确保提出的建议质量高、可操作性强。在科学选题“贴中心”、调研视察“下深水”的基础上,我们对各种履职成果,多层严格把关,做到精益求精,力求观点鲜明,体现“政协水平”。同时,坚持论证于建言之前,对初步形成的协商成果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参与委员意见,形成初步调研报告,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后,提交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保研究成果高质量。
比如,在围绕“基层派出所改造”进行协商议政时,城乡委围绕基层派出所的环境、人员、工作强度等方面,通过集中调研和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深入到全区各镇街,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形成调研报告,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报送区委区政府,区委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区政府第一时间抓好落实,推动解决了部分基层派出所经费不足、办公条件简陋、装备落后等问题。
记者:促进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需要有效的制度机制,姜堰区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戴兆平:促进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要做到敢于跟踪、善于跟踪、常态化跟踪,建立良好的跟踪督办机制。我们坚持“三化”并举,扎实推进。
坚持办理流程规范化。区政协形成的协商成果,报经区政协主要领导审阅后,送交区党政相关领导,领导批示后,党政办公室及时分解,明确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承办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在协商建议任务落实完成后,及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反馈办理落实情况。
坚持办理落实制度化。协商成果办理实行限期答复制,承办单位从收到协商成果办理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书面反馈;所提问题比较复杂、办理难度大,确实不能按期答复的,及时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或提案,无法采纳或者不宜采纳的作出说明,转化为参阅件。据统计,去年以来区政协共报送协商成果33件,区委区政府领导先后作出24次重要批示,进行督查2次,部门100%办理反馈,“两社”联动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产业链招商、优化金融生态等24件得到转化落实,9件正在协调推进中。
坚持跟踪督查常态化。在政协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上,常存在重答复轻落实、重承诺轻落实和落实中的“最后一米”“最后一步”无法到位等问题,让协商成果转化落实大打折扣。针对这些问题,区政协办认真梳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政协协商成果的批示意见,分门别类交付相关专委会,专委会会同区督考办,常态化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办理落实到位的予以核查销号,没有到位的,加强后续跟踪督办力度,确保能够办理落实到位的各类协商成果限期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