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参政议政的重要抓手,形成共识的重要实践,也是政协委员价值的重要体现。提案承载群众的愿望与期盼,反映人民的诉求和呼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近年来提案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创新成果和规律性认识,9月5日至7日,华北东北地区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省抚远市召开。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政协的同志围绕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分享经验,贡献智慧。
强化提案工作机制建设
北京市政协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提案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强调提案办理协商应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在全国各级政协组织中,率先以中共北京市委文件形式,印发《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意见》,同时形成以《提案工作条例》为统领,以《提案审查工作细则》《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优秀提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等为重点、特色制度为补充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制度体系;建立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三家办公厅和市高法、市检察院工作联席会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督导,协调解决办理难题,具体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
“健全提案工作机制,可以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以‘提、立、交、办、督、评’工作闭环的机制确保提案工作全流程高效推进。”黑龙江省政协关于工作闭环机制推进提案的做法引起大家的关注。
黑龙江省政协健全提案评价机制,制定《提案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及办法》,通过对全部提案进行定性定量综合评价,使每件提案选题、调研、撰写、办理、协商、答复等环节评分一目了然。不仅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提案工作情况,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还促使提办双方就提案反映的问题达成共识,抓住了“双向发力”的工作主旨,让建言资政更有用、凝聚共识更有效。
提案服务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做好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理念。近年来,河北省政协始终把关注民生、为民代言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提案真正成为党委、政府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
“河北省政协建立提案选题机制,围绕事关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选题,特别是《关于将老年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建议》提案推动民生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以督办推动提案落到实处
督办是提案办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何做好“督”协商,会上,不少地方政协交流了他们的“高招”。
为让“督好一件”提案向“督好一片”提案转变,辽宁省政协以高层督办为引领,积极开展提案者自提自督的督办模式,形成调查研究—撰写提案—提案督办紧密结合、环环相扣的工作程序。同时与承办单位联合开展督办,积极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召集提办双方,现场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和督办工作,提案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确保提案“落地见效”。
山西省政协始终坚持“提案办理就是民主监督”要求,通过《山西省政协2023年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方案》为提案工作指明方向。对提案办理数量最多的卫健委、教育厅和发展改革委等10个厅局梳理排队、及时督促、协商推动。将提案办理纳入省委重点事项督办目录,推动提案办理有效落实。
创新举措收获提案工作新成效
提案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须持续创新,不断开拓提案工作新局面。
“我们创新工作思路,一年一个主题,逐年逐项推进提案工作。通过建立提案信息化系统,提案办理评价办法、实行提案建议和提案答复‘模板化’‘清单化’管理。”吉林省政协深化提案办理创新,通过创新提案办理协商方式,围绕打造“吉思广益”协商品牌,召开提案办理协商暨知情明政座谈会、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我为群众办实事、提案办理面对面”专题协商会,有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
天津市政协把正向激励作为推动提案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从做实做细提案评优工作入手,将好提案的标准亮出来、先进的典型树起来。通过全面开展提案质量双向评价的方式,进行提、办双方相互评价,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促进、双提高。运用提、办双方联合推荐的办法,评选出2018—2022年度优秀提案277件。
与会人员表示,做好新时代提案工作,必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国之大者”、“民之关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力量作为工作主线,更好发挥提案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