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文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作为民革党员律师,我将以民革党员的社会责任和律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近日,民革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会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就建立民革党员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签订备忘录,作为此项工作受聘律师之一,北京市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罗东宁作了表态发言。
“社会法制是民革的主要界别特色和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截至目前,宁夏全区民革党员中法检两院有17人,执业律师为65人。此次民革宁夏区委会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签订备忘录,标志着民革党员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正式建立,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民革宁夏区委会副主委徐勇介绍。
近年来,民革宁夏区委会借助党内资源优势,组建成立民革宁夏区委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和民革银川市委会法律援助站、民革青铜峡市委会法律援助站等法律服务机构,先后帮助9300余名受援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0余件,受理各类农民工援助案件1100余件,接待来访咨询人数3万余人次,为受援人通过诉讼、调解挽回经济损失达7686.9万元。
备忘录约定,将充分发挥民革党员律师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拓宽和畅通多元解纷的渠道,深化诉源治理,建立民革党员律师参与铁路法院管辖的民事、行政、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机制。
“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展开。我们对受聘的民革党员律师实行排班制度,每周安排一名律师到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值班一天,运用专长参与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具体工作中。”民革宁夏区委会办公室主任贾晓军介绍。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宁夏区委会主委王新军表示,将对表现突出的民革党员律师予以表彰,将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民革党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及时向律师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反馈。同时,深化和加强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协调联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