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粮食产区。近年来,淮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流域水质恶化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水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但从整体来看,淮河生态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流域面积大,区域协调机制未形成,生态修复的任务依然艰巨,水污染治理难度较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民进河南省信阳市委会副主委、信阳市平桥区政协副主席陈明德为此建议,抓紧制定淮河保护法,明权责、画底线、立规矩。
陈明德认为,淮河保护法应是一部刑法、行政法、环境法等多个法律部门交叉融合的综合性法律。首先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整个立法过程,促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对淮河流域设立哪些类型的生态功能区做出规划,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为开展淮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根本遵循。三是通过立法保护淮河流域安全,促进水土保持和防洪防汛等。四是有效规制淮河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节约利用、集约利用。
此外,陈明德建议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保护和治理。一要控制水污染,要求沿淮工业企业污水必须达标排放,对没有按照标准大量排放废物和废水的企业进行依法严厉处罚;集中处理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控制生活污水直接入河。二要整治河道,规范河道行洪标准,定期开展主要河道整治工作,及时加固不稳定河堤;尽量保持河岸及岸滩、江心洲、岸线等自然形态,减少由于经济发展对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三要启动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强水生态系统完整性。四要保护水生物种,加大对现有水生物种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