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中办、国办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打造新型城乡公共文化空间”,正是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有力指导。
当前,政府组织开展的综合文化站、农村书屋、送展送戏等文化活动,大大助力了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发展。不过,结合调研实情发现,目前依然存在公共文化物理空间、服务空间不足,应用不充分;乡土、乡景、乡情等文化资源供给、体现不足,缺少特色文化空间的凝聚力、吸引力等问题。因此,创新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亟须新定位、新营造、新拓展。
城乡公共文化空间要融入乡村自然生态空间,拓展物理空间。要加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与自然生态的叠加、融合;强化公共文化物理空间改造、城市营造与绿水青山的协调;以文化物理空间与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的一体建设,形成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新突破、环境新营造、特色新彰显。
城乡公共文化空间要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特色,提升空间品质。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立场,创新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服务内容,以建设乡村主题文化公园思维,对公共文化空间的服务内容进行创新性设计、整合性优化、功能性重塑。由县乡镇文化管理部门统筹,引入社会资金、产业资源,以及相关专家、艺术家参与到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主题策划、场景结构、内容创意展示等环节、过程;盘活民情、民俗、民趣等资源,创新乡村整建制公共文化空间的展示内容、活动样式、模式机制等。在国家提供“福利型”公共文化空间综合内容与服务的同时,支持社会力量及本地农民参与乡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运营、服务协同;构建高品质的乡村民宿、民居;以“乡村文化驿站”“乡村文化集市”“乡村文化广场”等,丰富美丽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内容和服务。
要一体化建设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创新乡村公共文化形态空间。围绕点、面、体三个维度,打造“乡村书房+乡村展示馆+乡村社交场所+文化艺术基地+乡村美学空间+网红打卡地”的景“点”体系,探索“艺术集合、休闲旅游与慢生活”文创生活服务供给的“面”结构,构建“文化展示、创意农业、宣传教育、田园生活体验”功能复合的“体”生态。通过“点”的“小而美”,“面”的“优而惠”,“体”的“融而综”,创新乡村现代文明新形态、新面貌,让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