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党的二十大对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做出了战略部署。不断完善基层协商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必然要求。
各级党委应切实加强对基层协商的领导,把基层协商工作作为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协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构建以基层社区为重点的多元参与、多级联动的协商沟通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高度重视基层协商工作,着力完善基层群众依法参与民主决策等方面的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社区环境等自然情况,针对社区空间的多样性、丰富性、独特性,翔实掌握受众群体的多层次需求。在出台有关政策法规前,在重要项目施工之前和施工之中,广泛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委派专人参与基层协商,为群众解疑释惑,真正让“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落地生效,帮助社区解决具体问题。
不断强化对社区群众的思想引领,针对社区环境及人文特点,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楼道宣传板、社区网格员等作用,细化分类,精准送达,多渠道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对涉及利益的居民公开透明,提升居民关注度。
由基层党组织牵头,搭建政府部门、专家、居民选举产生的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四方交流平台,参与调研、规划、讨论、建议、决策、宣传全过程。调动居民中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当好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调查员”、沟通协调的“联络员”、推进整改的“促进员”。畅通和规范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经营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参与途径,发挥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居民议事会、项目听证会、社区恳谈会、民主对话会、实施方案协调会、实施效果评议会等线下协商平台,推进各种协商渠道与基层协商相衔接。开辟居民微信群、小区云论坛,设置在线表单、邮件反馈、客服热线,开发居民投票、表达诉求的网络小程序,建立与居民互动的线上渠道,方便居民随时了解工作进展、提出意见建议,让相关群体从旁观者转变为行动者。
着眼提高协商质效,进一步完善基层协商制度程序,从相关议题征集、筛选和确定,到议事协商开展、协商结果公示,最后到组织实施,全过程体现党的领导、多元主体参与、居民自治的高度融合。讲究群众工作艺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相关专家定期到居民中间宣讲政策,解答居民的疑问,增强居民认同感。对于一次协商未达成共识的,应组织进行多次协商。通过多次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可以依法依规提交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业主大会等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