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面对新能源设备规模化“退役”——

落实责任 打通绿色闭环“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王硕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11月11日   第 02 版)

“我们这次调研,所有参与人员一致认为,这个主题非常重要、及时。”在全国政协11月10日召开的“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钱智民代表调研组介绍情况时表示,面对即将到来的光伏、风电设备规模化退役,以及新能源汽车等快速发展带来的动力电池退役等问题,推进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迫在眉睫;要尽快完善回收利用政策法规体系,压实市场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新能源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新能源发展。在推动中国乃至世界绿色低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由于使用寿命限制以及技术更新换代,一大批新能源设备将批量“退役”。这些设备中,蕴藏着大量的战略性再生资源;但同时如果处理不当,也会产生大量固体废物和危险废弃物,严重危害生态环境。

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在会上提供的一组数据勾勒出形势的紧迫性与严峻性:早期动力电池使用寿命约8年—10年,“十三五”退役量约9.9万吨;预计2023年、2025年当年将分别达到22万吨、38万吨;在光伏和风电方面,预计“十四五”“十五五”中后期将迎来光伏规模化退役……

为开好此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围绕议题组织了一系列调研。调研组发现,面对即将来临的规模化退役,还存在“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经营主体责任未落实、技术标准水平偏低、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其中“由谁来承担回收责任”成为委员们交流的重点。钱智民认为,应该明确由发电企业作为新能源设备使用者,承担绿色产品采购责任,在设备退役后,承担合规处置责任;由回收利用企业承担规范化生产和安全环保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利文提出,可明确将组件资产所有者作为回收主体;同时建立数字化溯源管理体系,通过组件全生命周期的追踪溯源和数字化管控,为实现回收的绿色闭环提供有力的监管和服务保障。

“让资产所有者落实主体责任,更符合我国固废污染防治法规定的‘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张利文解释说,随着溯源体系建立和法律法规的约束,让资产所有者回收比生产企业更容易“落地”。

全国政协委员曾毓群是动力电池企业宁德时代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据他调研了解,如今市场端收集的退役动力电池多是以拍卖、“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销售,造成大量退役电池流入难以管控的“小作坊”企业。为此,他建议,“一方面应参照铅酸电池管理经验,将废旧锂电池纳入危废管理,确保去向可控并得到安全规范处置;另一方面,可参照欧洲管理体系,让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售后服务网点负责车辆维修环节的退役电池收集,汽车报废拆解企业负责车辆报废环节的退役电池收集,再由他们将收集到的退役电池转交给电池生产企业。”

“加快建立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体系,既是我国低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张利文具体说的是光伏,但反映的是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共性。“希望通过我们的建议,助力打通新能源产业链绿色闭环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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