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营周刊

钱塘江畔 专家助推民企高质量发展

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暨世界杭商发展论坛举行

本报记者 刘艳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11月17日   第 05 版)

11月7日下午,在由中共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暨世界杭商发展论坛上,辜胜阻、马建堂、彭森、刘迎秋、史晋川等国内一流经济学家从中国民营经济的制度环境、法律环境、政策落实等角度入手,为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建言献策。

杭州市副市长孙旭东、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先后致辞,杭州市发改委现场进行了《杭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造民营经济最强市任务举措清单》的政策解读。

高质量发展是读懂中国发展的关键词

浙江一直是一片创新创业的沃土,在民营经济发展上始终走在前列。在当前宏观经济的大背景下,浙江如何发挥既有优势,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在武汉大学全球智库首席专家辜胜阻教授看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离不开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而创新则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辜胜阻认为,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要做到五个结合,即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生产组织创新与市场创新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开放式创新相结合。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马建堂认为,高质量发展是读懂中国发展的关键词。马建堂表示,今年7月14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31条”,聚焦优化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企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各类企业平等适应生产要素进入市场、获得订单等民营企业家最关心、最关注的事情,含金量极高。

而具体到文件落地上,马建堂提出,要破除“用文件落实文件、靠会议落实文件”的做法,坚决防止“搞变动、打折扣”的自行其是,将“31条”真正落地实施,让“31条”真正成为稳定民营企业家预期、增强信心的“定心丸”,确保好政策不打折扣、条条落地。

马建堂还特别提出,要真正赋予民营企业国民待遇。要在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真正落地。要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划定底线和红线,及时定期向社会公布明确的投融资活动、进入的范围,除此之外“法无禁止即可入、法无禁止皆可为”。

对于进一步强化法治环境建设,马建堂提出,要着力在完善法律制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法律“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重要作用,推进涉企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法律等各项工作,用法治凝聚社会共识、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坚持竞争中性原则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彭森指出,要努力消除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质疑与非议,对其历史必然性应该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从正面充分肯定其历史作用。

彭森认为,要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对待。彻底破除隐性壁垒,把中央对民营经济的各项鼓励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彭森以《意见》为例说,《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而过去涉及民营经济的文件中,一般只提“鼓励、支持、引导”,而“做大做优做强”是专门对国有企业的提法。《意见》还专门强调,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应该讲,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短期来看需要强有力的政策供给,但长期来看,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提供更好的政策制度环境,特别是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彭森表示,“有关公平竞争的政策已提出很多年了,但所有制歧视问题没有解决,各种隐性壁垒仍长期存在。”

早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持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2023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时再次指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和隐性壁垒,持续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帮助企业恢复元气。

彭森表示,中央反复强调破除隐性壁垒,说明隐性壁垒普遍存在、长期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制定再多政策,强调再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似乎都难以真正落实。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恐怕应该把“竞争中性”作为一个大政策,而“竞争中性”的基础是“所有制中性”。

彭森进一步指出,2010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十二五”建议中明确提出,“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这体现的是“所有制中性”的精神。只有在各项政策的制订和执行中淡化所有制的差异,才能消除所有制歧视,才能真正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社会信用、法治监管等方面落实公平竞争的原则,也就是“竞争中性”的原则。实际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正式提出:“按照‘竞争中性’的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对待。”

可以说,彭森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给大会梳理的这份政策清单,不仅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更具有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长远思考。

政府要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下功夫

“要尊重、提升民营企业家理性,有效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主席团主席、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原院长刘迎秋强调。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经济学家要在企业治理现代化及其理性行为选择方法与规律等方面多做深入调查研究,为民营企业家进行理性选择提供更多智力支持;政府要在服务民营企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切实把“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做到位,让企业能够全心全意搞创新谋发展。

刘迎秋分析说,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的形势和新的矛盾与问题。比如,中美关系好坏不定、“矛盾”甚至“冲突”若隐若现,中美各有的“关切”至今难以透解,需求不足、预期偏弱、市场疲软、劳动力充裕转向劳动力不足,经济增长乏力已经显现所谓“L型”形态,不仅外需不足、内循环为主与产能过剩交织、国民福祉有所受损,等等。实践迫切需要我们提出有效的应对理论和办法。

为此,刘迎秋提出三个前后关联的观点:第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民营企业家理性正常存在为前提;第二,当前我国多数民营企业低投入、低质量与尽可能高收益选择是企业家理性的应有反应;第三,尊重、提升民营企业家理性,才能更好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如何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理事长史晋川则提出,要稳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做到政策制定及执行的稳定性连续性相一致。

史晋川认为,改善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立法环境。加快研究修订相关基础性法规、加快研究制定民营企业保护法;夯实保护民营合法权益的司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着力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与时俱进创新优化市场监管和服务方式;完善激励民企技术研发的创新环境;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2023-11-17 本报记者 刘艳 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暨世界杭商发展论坛举行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52723.html 1 钱塘江畔 专家助推民企高质量发展 52,72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