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近期,人民银行等8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金融系统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通知》提出7方面25条金融支持的具体举措,为下一步如何做好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提供指引,有效增强市场预期。
总体看,《通知》有三方面亮点:一是部门合力强。8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汇集了多部门政策和资源,可以看出部门合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心。二是惠及面广。《通知》对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民营企业,在信贷、债券、股权等融资渠道方面均提出支持举措。三是可操作性强。《通知》中提出的“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等目标明确,同时发挥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保险等激励作用,为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立足民营经济大省实际,多措并举打造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浙江样板,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民营经济贷款规模居全国前列、利率处历史最低区间。通过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协作,以首贷户拓展、“两促一提”、万家民企评银行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畅通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渠道,充分挖掘民营企业信贷需求,推动民营经济贷款“增量扩面”。截至10月末,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达9.4万亿元,居全国第二,增速连续17个月高于各项贷款;累计帮助45万户从未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得到信贷支持,有力拓宽金融受惠面。10月末,全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25BP,处历史低点。
二是数字赋能走在全国前列。以全国首个省域数字化改革探索实践为契机,会同省市场监管局首创“贷款码”融资服务模式,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帮助经营主体“扫一扫”线上提交融资需求,实现“一码对接、一步授权、一库管理”的一站式融资服务新模式。“贷款码”上线以来,全省已有44.5万家经营主体通过扫码获得融资超1.3万亿元。“贷款码”入选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名单。
三是民营企业发债规模居全国第一。深入实施“第二支箭”,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等模式为民企发债增信,降低债券发行难度和发行成本。目前,浙江已累计落地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项目142个,支持发债646亿元,项目数和支持发债量均居全国首位。同时,发挥财政协同效应,制订实施《浙江促进企业融资奖励办法》。今年以来,全省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509亿元,占全国发行量的28%,居全国首位。
四是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持续优化汇率避险服务,深化“汇及万家”宣传、“外汇联络员”指导和“担保增信”政策三项机制,外贸企业走访覆盖率超过90%,汇率避险参与企业数达12余万家次,为企业节约资金成本11亿元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场景推动2048家企业获得银行授信超36亿美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4708家居全国第一。156家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实现跨境收支190亿美元,55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外债签约总额突破1亿美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覆盖面已达80%。
五是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建立完善“跨部门协同、政银企对接、常态化走访、考核评估激励”四项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机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两个一致”实施意见》,督促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条件和利率保持一致,推动全部169家法人银行出台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实施细则,营造良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氛围。在全国工商联举办的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活动中,浙江省民企营商环境和融资支持满意度均排名全国第一。
下一步,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将紧紧围绕《通知》要求,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助力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先,深入推动《通知》落地浙江。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针对《通知》内容,结合浙江实际,尽快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组织辖内金融机构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第二,多渠道增加民营经济融资供给。继续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民营经济信贷投放。发挥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增信支持作用,加强债券品种创新,持续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质效。
第三,全力提升外汇服务质效助力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持续优化汇率避险服务,不断降低套期保值成本。推动便利化政策拓面增量,加大力度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提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服务效率。
最后,做好民营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在人民银行总行指导下优化考核评估指标,增强考核评估针对性。强化结果运用,推动评估结果与银行内部绩效考核挂钩,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主动性。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