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开山采矿、污水处理能力不足……12月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组建5个督察组,分别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份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截至12月18日,各督察组已完成下沉工作任务。
记者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了解到,督察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截至12月18日晚20:00,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6309件,受理有效举报13718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有关省转办11102件。有关省已办结或阶段办结5222件。其中,立案处罚608家,立案侦查43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234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0人。
违规开山采矿 破坏生态环境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福建发现,福建泉州市一些县(市)借矿山修复、土地平整之名违规开山采矿,监管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020年9月,惠安县批准两个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由两家矿企共同成立的禾木农场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治理项目实施以来,矿山不仅没得到修复,矿区开采面积反而扩大近一倍。
在河南,督察发现新乡市辉县、卫辉等地违规挖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导致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赵长城遗址遭到破坏。
卫辉市矿山主管部门为天然资源有限公司四车间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未按规定征求文物行政部门意见,将长达651米赵长城遗址唐庄2段划入采矿范围。多家企业在违规采矿过程中也对赵长城造成破坏。截至目前,赵长城遗址仅存在855米,71.6%长度的长城遗址已遭到不同程度破坏。
督察组在甘肃省也发现,白银市一些县区违规开采矿产,资源浪费严重,生态修复不到位,对文物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督察发现,2016年10月,甘肃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公布全省长城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以来,景泰县景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昌盛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违法占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红水堡遗址建设控制地带499.7亩、213.6亩,设置料堆渣场15处、4处,堆放废渣约150.8万立方米、79.3万立方米。景泰县文物保护部门采取了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罚款等措施,要求企业整改违法行为,但截至2023年11月,整改仍未完成。景泰县甘肃泳泽矿业有限公司违反采矿许可证规定,擅自将地下开采方式变更为露天开采,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污水直排 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突出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保障。但督察组发现,多地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突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直排等现象多发。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龙岩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不到位,老旧城区和40个城中村区域雨污不分,雨季大量污水下江入河。泉州市有关部门未认真组织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工作,2020年和2021年合计仅排查中心城区管网3.5公里,直到2023年初才启动全面排查工作,致使管网改造和修复工作滞后,污水漏排渗排问题严重。
在河南,督察发现洛阳、濮阳、信阳、驻马店等市部分地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污水直排问题依然突出。洛阳市城区多座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2023年前8个月,瀍东、涧西、新区污水处理厂开启溢流闸排污分别高达35次、36次、13次。信阳市息县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不彻底,部分污水排入穿城河道黄坎沟。
督察发现,《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2020年完成133个污水处理项目,按期完成的仅50个,截至目前仍有10个未完成。其中,陵水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直至2023年5月才开工建设;海口市江东新区水质净化中心计划建设的66.9公里污水干管实际建成36公里,正常通水的仅6.9公里,且管网破损严重,导致进水浓度低。
督察发现,2013年起兰州市开发建设白道坪片区,目前片区入住人口已达6.5万,日均用水量约1.7万立方米,至今未按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也未建设管网与其他污水处理厂连接,片区生活污水仅靠临时设施收集处理。
在青海,督察发现西宁市城北区景程路和济湟路交叉口东侧截污干管溢出的生活污水直排北川河,海东市化隆县污水处理厂在雨季时被大量雨污混合水淹没,导致污水处理厂内“污水横流”。
把关不严 工作不严不实
据通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福建省发现,位于闽江流域的一些化工园区违规建设,有关部门达标认定工作不严不实,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
督察组介绍,闽江流域是福建省生态安全重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水土保持地。保护好流域生态环境,对维护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督察发现,闽江流域有10个化工园区在达标认定时,均存在用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问题,但福建省有关部门把关不严,予以通过。至督察进驻时,仍有8个化工园区的部分用地不符合规划要求。达标认定的对象为现有化工园区,但浦城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认定时没有1家化工企业,宁化县城南化工集中区在认定时只有2家混凝土搅拌站和1家生产人造草皮的公司。达标认定还要求,化工园区应有完善的应急、环保等基础设施,督察发现,一些化工园区在环境和安全应急设施未建设的情况下,也通过认定。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南省发现,许昌市长葛经济技术开发区、平顶山市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违规新增钢铁产能、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不到位、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问题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责任不落实。
督察发现,2017年,长葛经开区的鑫金汇不锈钢公司在未实施产能置换、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新建1台50吨AOD炉,新增不锈钢产能达45万吨/年。2023年,该公司又以技改名义,仍未实施产能置换、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再次违规新建1台75吨电弧炉和1台50吨AOD炉,至少新增不锈钢产能45万吨/年,目前其炉底基座已建成,部分炉体设备已到位。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此前对前两轮已公开的262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涉及环境污染的占48.5%,涉及生态破坏的占33.2%,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占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