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
1981年9月30日,时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解决台湾问题的九条方针政策。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他指出:对台湾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种制度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破坏他们那个制度,国家的统一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