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召开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成立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48年9月20日至10月6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指出各级党委要贯彻全党做妇女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为领导和推动妇女工作、团结服务妇女群众,应建立单独的妇女群众组织,各地各级均应成立妇女代表会议。
1948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召开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准备事项的通知》,同日,中国解放区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发出通知,邀请全国民主妇女团体派出代表参加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筹备事宜。
1949年1月12日,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成立,委员73人,蔡畅为主任。筹委会成立后,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召开大会的全部准备工作。
蔡畅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一届全国妇联主席。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蔡畅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