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生态周刊

“佑樟”佑出金山银山

沈绍春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1月18日   第 06 版)

近日,笔者收到浙江省丽水市民政局、市地名办的荣誉证书。在参加“爱丽水·请您来取路名”——丽水市区道路命名征集活动中,我取的地名“佑樟街”被采纳。说起“佑樟”的来历,这里面有一个城市爱树护树的故事——

丽水是“浙江绿谷”,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81.7%。丽水古树名木种类多、分布广,现有54794株,占全省的20%。莲都区路湾晋樟树龄已超1700年,比处州建制还要早200余年,这是浙江省最年长的古樟树,也是浙江十大最美古树,堪称“国宝级”古树。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脚步中,也有一部分古树名木的生存受到冲击。

丽水市区岩泉街道凉塘村是典型的城中村,这里有丽水中心城区目前仅存的一处原生态樟树群,主群落加上周边散生樟树,一共44棵。主群落的29棵樟树比肩而立、枝繁叶茂。距主群落50米处,有一棵古樟树,树干粗得需要三四个人合抱。当地村民说,这棵树已有300年树龄。

因道路工程建设,这片樟树群原计划连根挖起,移植别处。听说要移树,凉塘村民和当地爱树公益人士十分不舍,纷纷向有关部门反映。2019年4月1日,丽水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反映,莲都区检察院迅速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启动调查程序。现场勘查时一行人都为之震撼——用无人机航拍,樟树群好似繁华城市中央的一片绿洲,又似从地心涌出的绿色喷泉。但在此时,有的树已挂上“移”字牌,还有个别樟树的根系裸露在外,未得到有效保护。距樟树群不远处,几台挖掘机已到场待命。

检察机关多次与业主单位沟通,建议暂缓移植项目。丽水市旧城改造有限公司暂缓施工。

随后,莲都区检察院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移植审批和樟树群后续保护工作,保护公共利益。这是丽水检察机关发出的第一份“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事件引起丽水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先后四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两次现场调研,对樟树群后续处理情况展开充分论证。7月24日,丽水市政府确定“和平路与丽阳街路口樟树群完整保留,和平路丽阳街至寿元路段规划线型调整”,凉塘村樟树群所在地2.7万余平方米的土地性质由建设用地变更为城市绿化用地。为此,为樟树群绕道需增加2000多万元建设费用。

在紧急行动保住凉塘村樟树群后,9月12日,丽水市政府专门召开“丽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专题会议,检察、资源、建设、园林等部门参加。针对城市建设过程古树名木、园林绿化保护中凸显的问题,丽水市出台《丽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该纪要明确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古树名木统一由住建部门监管,中心城市范围内古树名木统一标注上图挂牌公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和规划设计条件上应注明场地内古树名木位置及相应保护措施,并明确今后市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土地出让前及规划设计条件上,要注明场地内有无古树名木及相应依法保护措施等内容”,即开展“树评”。此后,丽水市相关部门又出台了“树评”机制。

为让这片美丽风景所溢出的生态红利惠及大家。2022年,丽水市政府决定以凉塘村的樟树群为核心,打造一个香樟公园。

2023年1月,丽水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丽水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此丽水市古树名木保护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又进一步。

“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在丽水,保护生态环境的努力行动正在“伸枝展叶”“点绿成金”。而这也是“佑樟”(护佑樟树)街名的由来。

“佑樟”之举也是丽水市从保护自然中寻找发展机遇的一个缩影。正如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浙江丽水市多年来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进程指数、农民收入增幅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

如今的丽水,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行,成为展现新时代丽水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作者系浙江省丽水市政协委员、农工党丽水市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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