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美育是通过全面多元的美育教育,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培养其审美能力、创造能力和艺术修养,引导他们热爱生命、热爱大自然、涵养美好心灵,是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任务,青少年美育不仅关乎青少年的个人成长和幸福,也关乎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发展。
一直以来,学校美育在青少年美育中占据主导地位,而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机构的社会美育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部门与文旅部门缺乏成熟的联动机制,存在“各自为营”的现象。中小学美育囿于课堂教学和技能培养,基层一线美育教师接触高水平艺术资源和业务指导的机会不足,学生更缺少走进艺术场馆的机会。各门类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大多停留在形式上或限于局部地区,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大量的美育师资与艺术普及课程资源应用到学校美育教学的渠道不够通畅。二是师资课程资源匮乏,乡村成为美育的短板弱项。郊区、乡村青少年美育开展情况不乐观。美育任课教师成长滞后,岗位胜任率低。三是缺少专项经费支持,联动机制建设及落实保障不足。建设美育文化设施、补充美育器材设备、扩充专业师资力量、丰富学生展演展示平台、开展美育实践活动等工作均需要经费支持。社会美育与学校美育联动,如缺乏专项经费支持,难以形成推动合力。
青少年美育教育普及已经进入新的阶段,教育部门与文旅部门应以“青少年美育”为着力点,从以下几方面促进深度融合,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教育部门与文旅部门协同,探索建立学校与社会美育机构合作共建机制。就“文化艺术名家进校园”“教师、学生进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等互进共促模式作出制度化安排;引导教师、学生走进公共文化场馆,构建更加多元的美育学习交流平台;盘活公共美育资源,统筹整合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各类资源,共同开展面向学生的美育实践活动,构建社会“大美育”氛围。例如:联合共建青少年美育示范基地,教育部门引导中小学积极参与青少年美育示范学校建设,文旅部门大力推动艺术普及服务进校园,面向示范学校开放国家公共文化云全民艺术普及资源总库;联合开展青少年美育示范基地教育成果展演展示活动,积极调动学校及社会艺培机构参与青少年美育和文艺创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在组织展演展示活动方面的优势;联合共建青少年美育校外实践基地,共同研制青少年美育实践基地系列标准、研学项目和课程体系。
教育部门与文旅部门应引导、支持乡村中小学联合当地文化馆(站)开展青少年美育提质发展行动。例如:建立美育新空间,结合各地文化馆及分馆、服务点、新空间建设,汇集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在校老师、民间艺术家等社会力量,建立文化馆乡村中小学美育分馆;开设常态化美育课堂,以文化馆(站)牵头,招募和汇集各高校、艺术培训机构、非遗传承人、民间艺术家等社会力量,每年开展一系列传统文化传承主题美育课堂服务;开展一系列美育交流活动,通过开展美育沙龙、校馆对话等形式,形成乡村青少年美育“馆校融合”新局面;建立青少年美育资源库,构建以文化馆(站)为核心,与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在校老师、非遗传承人、民间艺术家等社会力量联动的社会化青少年美育师资库,丰富乡村青少年美育师资供给;加大优质艺术慕课资源向边远地区乡村中小学输送力度,整合教育部门和文旅部门数字化平台的技术、内容、通道,相互借力,开展线上教学与线下辅导相结合的艺术课程服务,合力打通乡村美育“最后一公里”。
设立“青少年美育”联合行动专项经费,形成青少年美育跨部门联动合力。教育部、文旅部应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美育”联合行动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推动青少年美育联合行动的专项经费,特别是青少年美育教育薄弱地区的经费落实。通过专项经费落实,从各个层面推动学校与公共文化场馆、文化院团的交流合作与双向互动,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各类社会资源为青少年美育提供各类教学、实践服务,推动青少年美育走出课堂,走向社会,形成学校美育与社会美育相互融合、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