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加强生育支持是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22年,我国总和生育率仅为1.07,低于同期日本的1.26,略高于韩国的0.78,是目前世界上人口过亿国家中的最低水平,少子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面对的新常态。积极应对少子化的经济社会影响,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积极社会政策概念的提出及其现实价值
近20年来,各国社会政策的“积极化”转向较为明显,社会政策不再被视为一种社会负担或压力,而被视为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通过投资于人来提高竞争能力,推动更好的经济和就业增长,成为发达国家的共识。社会政策不仅应提供基本兜底的公民福祉,更应关注通过有效的财政支出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在改善弱势群体生活条件的同时对社会产生整体性回报。在应对全球化、数字化、国际竞争等形势挑战的过程中,积极的社会政策强调,公共财政不仅要确保个人免受突发灾难事件影响,更要重视投资于个体和家庭能力提升,并在更加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充分发挥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积极社会政策的理念为我们重新认识生育支持政策的价值和功能带来了新的视角:生育支持不仅仅是消耗性的社会福利或社会负担,更是发展性的人力资本和社会投资。
二、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挑战
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以来,我国提出了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目标。各地生育支持政策的内容涉及经济、时间、服务、文化等多个领域,政策支持的范围涵盖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等问题,得到了受益群众的热烈欢迎。但是与群众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是生育支持政策还没有全面落实。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生殖健康服务的新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农村地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早期发展面临挑战等。同时,各级财政投入水平低、生育支持服务对家庭生育养育功能的替代性不足。在低生育水平社会,需要采取相对积极的公共财政政策,同时运用法律、制度、政策等手段综合施策,推动形成家庭、用人单位、政府部门生育责任共担机制。
三、以积极生育保障理念应对少子化挑战
制定和完善生育保障基本制度,要在实现对家庭生育支持的同时,确保经济发展、教育强国、就业优先等国家战略的战略协同。首先,积极生育保障不是让女性回家,而是落实就业优先国家战略、稳定女性劳动参与率。以促进家庭育儿与职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劳动相关的福利投入带来更有效的劳动参与,增加家庭收入,稳定家庭发展预期。其次,积极生育保障是以提高人口质量为核心目标的主动公共投资。通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轻“三育”成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三是积极生育保障是对家庭生育价值正向外部性的补偿。尊重家庭育儿的经济社会价值,将家务劳动和照料行为的外部经济效果内在化,对婴幼儿照护人员给予劳动补贴。
基于积极生育保障理念,生育保障体系应包含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生育保障基本制度、婚育服务支撑体系三方面内容:第一,通过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全方位干预生育影响因素,从降低居住成本、减轻教育焦虑、减轻医疗负担、促进女性就业、保障假期待遇、倡导婚育新风等维度对影响生育养育的主要因素进行重点干预。第二,建立生育保障基本制度。推进生育保险覆盖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实施城乡基本均衡、鼓励代际支持、引入育儿培训的婴幼儿照护补贴制度,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行动等。同时,以稳定的财政投入支持服务体系的发育和完善。第三,通过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婚育服务支撑体系减轻生育焦虑和压力。提供生殖健康教育、婚恋服务、母婴保健、普惠托育、家庭观念养成等全程支持。积极生育保障制度不仅仅发挥保护性作用,而是以社会投资、社会参与和积极干预的方式全面提升社会成员抵御风险和促进家庭发展的能力。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