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条例》颁布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如何综合施策构建未成年人健康用网体系?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各方还需哪些努力?日前,本期特别关注委员、专家以及相关行业实践者的声音。
——编者
未成年人不仅是网络发展的使用者、享受者和被保护者,更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创新者、实践者和探索者。据《2023中国游戏产业未成年人保护进展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19岁及以下网民数量超过2亿。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推进网络沉迷防治,不仅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举措。未成年人是新一代“数字原住民”,“触网”方式呈现多样化、差异化特征。网络是把双刃剑,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更是如此,如何保护Z世代的孩子不受网络侵害?怎样还他们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面临的新时代性问题。
家庭筑牢第一道防线,多主体协同发力
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一环,如何预防孩子网络沉迷,很多家长感到迷茫。孩子拿起手机就放不下,进了家门就关房门,拒绝和家长交流,这种现象不是个例。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理化所研究员张振涛看来,“如何做父母亲”是一项系统教育工程。一方面,家长要对游戏有正确的理解认知,不能“谈游色变”;二是“疏堵结合”,在培养孩子的心理健康及社交能力的同时,可引导部分特殊人群把网络依赖转化为职业技能,将他们在虚拟社会中建立的能力转化为他们的现实谋生手段。
在构建未成年人健康用网体系中,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全国政协委员、东部战区政治工作部副主任程晓健十分关注早期教育对儿童认知和情绪的影响。“未成年人教育应‘关口前移’,坚持预防为主,特别是未成年人0—7岁这段成长关键期,对苗头问题要早发现早解决。”程晓健特别提到,家长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儿童教育中,做到润物细无声。她总结了培养孩子的三个境界,一是培养适应社会的人,二是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三是培养拥有家国情怀、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最终会实现哪个目标,考验的就是家长的认知水平。”程晓健说。
AI是技术的未来,爱是教育的终点
长期以来,谈游戏色变似乎已成为一种常态,游戏最受广泛认可的娱乐属性往往会让大众忽视了它背后的科技和教育意义。在网络时代如何正确认识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不可逃避,也必须正视。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邮电大学校长高新波认为,在合理管控的前提下,好的游戏可以开阔青少年的视野、增长知识见识。AR、VR、人工智能、图形学等诸多新技术常常会在游戏行业采纳应用,可以说,游戏是高新技术应用的巨大实验场。
“目前国内外部分高校已经开设了数字媒体相关专业,培养游戏策划、游戏建模等行业人才。”高新波说,但也不可否认,当前行业内良莠不齐,部分产品出现未成年人保护漏洞的情况时有发生,关键是要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未达标游戏企业及售卖游戏账号的电商平台等第三方企业的监管力度和约束力度。
监管与引导并举才能提质增效。但往往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各种问题很多时候只是表象,背后还有心理、原生家庭等深层次原因,需要“治未病”。
全国政协委员、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长高金凤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家校社政”四方联动,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提案》,建议建立学生心理健康预警、监测、咨询、干预机制,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要把孩子的兴趣转化为志趣,融入正确的价值取向。”高金凤认为,要引导孩子从“会游戏”向“懂游戏”转变,懂得游戏开发背后的智慧付出和辛勤劳动,更要从“懂游戏”向“用游戏”转变,在娱乐的同时学习在复杂情景中如何去解决真实问题,学会责任和担当。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理事长兼游戏工委主任委员张毅君表示认同高金凤委员的观点,在他看来,对于学校和社会来说,要加强对孩子解压方式的引导和教育,培养他们多样化应对压力的能力。同时,还要从理论层面去研究构建防沉迷教育的方法论。
谈及当前存在的堵点问题,张毅君则表示,防沉迷的责权界限还存在模糊地带,相关法规要不断完善。欣慰的是,近年来我国主流游戏企业彰显了良好社会担当,在规范接入实名认证系统、加强用户实名认证环节的管理、通过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提升实名认证的精准度等方面取得了实际成效。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隶属于四川省民政厅,承担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研究、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工作者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主体之一,近年来中心通过与腾讯未成年人保护营地合作,开展社工人才培训、未成年人普法宣传进校园等诸多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主体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