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委员于干千:

以制度型开放引领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5月10日   第 03 版)

案由: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新时代中国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选择。制度型开放水平越高,就越有条件完善开放制度基础,增强吸引、集聚创新要素的能力。当前,我国高标准经贸规则应用仍需加强和优化。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抓手,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于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在规则应用方面,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制度创新上的重要载体功能和定位,持续推进首创性、集成性、差异化改革创新。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出口的标准化管理,鼓励企业参与并推进标准的制定。探索实施灵活、多样、透明的管理措施,例如变“禁止准入”为设置特别筛选程序,挑选技术先进、运行效率高、环保意识强的企业。加强与自贸伙伴方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完善原产地核查和通关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签证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及智能化,提升进出口企业享受原产地规则优惠的水平。

规则对接方面,制定中国政策的解释文件,密切跟踪经贸往来密切国家在规则范本注释方面的态度和实际做法,减少争议纠纷。以国际论坛推动国际多边、双边制度协商与合作。深化制度型开放与国际规则的融合对接能力,在贸易、投资、数字经济、供应链构建、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人员流动、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纠纷仲裁等诸多领域进一步加强制度对接。优化产业联动结构和运行机制,构建内畅外联现代流通网络,逐步消除产品服务及资源要素跨境流动障碍。加速我国与重要战略伙伴国、重要外贸伙伴国的自由贸易区商建进程。

规则体系健全方面,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窗口作用,聚焦经贸规则中通关合作、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劳工权益、国有企业等谈判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放到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制度创新探索。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统一知识产权执法。持续加大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力度,积极探索优化审查方式。建立我国制度型开放的事前、事中及事后评估机制,及时把握我国制度型开放的影响与变化。

2024-05-10 ■■■全国政协委员于干千: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61548.html 1 以制度型开放引领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61,548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