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志民)自然资源部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4项国家标准已于4月底正式发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表示,此4项国家标准用于规范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项目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监测评价工作。
据介绍,标准强调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尽量减少生态环境损害,提出实施表土剥离利用与植被移植利用等预防措施,珍惜和保护土地资源和土壤种子库等。同时,标准指导矿山企业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将开采活动与生态修复紧密结合,及时恢复受损生态,降低土地和生态资源消耗强度,实现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据卢丽华介绍,系列标准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明确的矿山企业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给出了具体方法路径,推动行政逻辑和技术逻辑相统一,指导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比如,标准体现了相关行政管理要求,提出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保护目标实施避让保护措施,优化矿山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集约节约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