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发言摘登

■ 部委回应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6月20日   第 04 版)

科技部:

科技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全力做好科技支撑工作。

关于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临床研究需求,支持中医医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多中心、大样本的真实世界研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色和国际认可的新临床循证研究路径及评价体系。

关于中医特色人才培养与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中医医院、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建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制度政策。在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实施中,建立以任务带学科、以学科育人才的新机制,积极培育中医药创新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研布局、学科设置等方面构建科研全链条创新、人才全链条培养新机制。

关于中医药领域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支持优势科研力量参与中医药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继续发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临床转化中的核心作用,完善分级分类支持机制,提升我国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关于中药产业发展。积极培育中医药领域科技领军企业,提升中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围绕中药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中药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标准规范建立和重要装备研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中药(含民族药)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科学监管,建立了从田间种植养殖到临床使用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中药监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不断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先后印发《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 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坚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纵深推进中药监管体系建设。将中药监管科学作为重要抓手,与中医药科研院校合作建立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加强基础研究,推动成果转化。

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坚持临床价值导向,优化中药注册分类,针对中药研制规律,制定《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将中药注册分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类别。出台《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加快推进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建设,突出中药特色,从制度层面最大程度释放中药创新潜能。

持续推进中药质量提升。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示范建设,从源头促进中药材质量提升。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管和抽检,产品抽检合格率持续提升。监督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加快推进《中国药典》2025年版编制工作,加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药典标准转化,整体提升药品标准水平。

相关问题回应如下:

关于支持中药研发创新。近年来,随着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红利的释放,中药新药研发热情持续迸发,2023年共有10个中药新药获批上市,2024年截至目前共有6个中药新药上市,不断满足公众用药需求。国家药监局将继续推进“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构建,支持研制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丰富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制定出台中药复方制剂新药人用经验收集整理等技术文件,加快新药好药上市。

关于中药材可持续发展。中药材是中药永续发展的基础。国家药监局印发《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推动注册申请人对作为中药制剂原料的中药材资源的稳定供给情况和质量状况进行评估,旨在从源头管控中药质量,同时保障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将“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作为当前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过程中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进行重点推进。一方面,抓紧研究起草“濒危动物类中药材人工制成品相关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替代或者减去已上市中药处方中濒危药味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技术审评要求,以期为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的研制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另一方面,启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关于助力中医药“走出去”。国家药监局积极构建全球化中药监管协调机制,积极参与西太区草药监管协调论坛(FHH)、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为中药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空间。2023年2月,澳门大学成功申请设立FHH永久秘书处。通过FHH等平台,强化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深度参与有关标准规则的制修订,促进中药“走出去”。

关于严把审评质量。为加快新药上市,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和临床治疗需求实际,参考国际经验,设立了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4条快速通道,此外,对中药经典名方类制剂还实施简化审批。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每个通道的纳入范围、程序、支持政策等要求,保证审评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下一步,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方位筑牢中药质量安全底线,不断完善中药监管制度,更好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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