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统战·两岸

严惩“台独”顽固分子体现十四亿多中国人意志

——二评两高、三部委公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

张家铭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7月03日   第 08 版)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经公布,便在台湾岛内引起巨大反响,岛内一些分裂势力已经感觉到巨大压力。不过,也有包括赖清德等在内的一些政客,为了掩饰内心的恐惧,公开叫嚣称《意见》仅仅是大陆的“一厢情愿”,我国法律对台湾没有管辖权。不过,在笔者看来,那些叫嚣《意见》对台湾没有管辖权的论调,一是暴露出岛内一些政客对两岸历史和对法律管辖权知识的缺乏,二是不敢面对联合国2758号决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国际法事实,三是他们忘了《意见》背后体现的是14亿中国人的坚强意志。

首先,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历史事实,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无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法律法规,还是岛内现行所谓“宪法”或其他“法律”法规,都明确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而且,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政治规则,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就包括对台湾的主权。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也决不允许分割,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也决不允许改变。

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这一决议不仅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而且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随后,联合国相关专门机构以正式决议等方式,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合法席位,驱逐台湾当局的“代表”,如1972年5月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第25.1号决议。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官方法律意见明确指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实践中,联合国对台湾使用的称谓是“台湾,中国的省(Taiwan,Provinceof China)”。

既然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尽管统一前大陆对台湾省还没有行使有效管辖权,只是治权的暂时分离,但两岸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来没有分离。既然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两高、三部委印发的《意见》作为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其适用范围当然包括台湾省。

其次,《意见》印发公布前,其实大陆已经对台湾开始施行法律上的有效管辖,而《意见》的发布且集中体现了14亿中国人的意志。

尽管大陆方面日前才发布了《意见》,但事实上近年早已依法追究“台独”分子的刑事责任。比如,2022年8月4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涉嫌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智渊(台湾省台中市人)进行调查。2023年4月25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杨智渊涉嫌分裂国家罪一案由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移送温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表明,大陆严惩“台独”顽固分子的管辖权、能力和手段并非岛内一些政客所说的“一厢情愿”,而是已经开始实行管辖。

必须指出,对于《意见》的颁布,台湾的一些政客千万不要继续心存侥幸,更不要掉进自己为自己设定的“两岸互不隶属”的话语陷阱,因为谁也无法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历史事实,无法改变国际社会的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和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国际共识,更无法撼动14亿中国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与坚决严惩“台独”顽固分子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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