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设立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建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筹划举行一系列重大庆祝纪念活动,进一步丰富拓展了国防教育的时代内涵,推动全民国防教育实践不断走向深化。
这里,与大家分享的是我亲历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过程。
触目惊心的错误观念
1998年初,我在南方某地调研时,发现一些地方经济发展较快,但民众的国防意识淡薄。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认识不清,认为发生战争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国防和军队建设不是那么重要了,致使一些事关国防建设的重要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
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地方,存在国防设施被非法侵占、损毁等问题。某海防团对设立在防区内的国防工程进行了一次普查,结果发现,多处防御坑、掩体被非法损坏和占用,有的成了养殖户的专用住房,有的因修路被封堵,影响了部队正常的训练演习。在某地综合训练场,一些村民受利益驱动,无视国防法规,在军事管理区内擅自采砂,随意种植,肆意破坏训练场设施,严重影响了部队正常训练。
这些现象虽属个别,但若长此以往,后果将不堪设想。
于是我深深地感到,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宁维系千万家。应从国家层面采取一种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对全民进行国防教育,把国防活动融入到人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将国防意识变为全民意识,以提高民众的国防意识。最起码让全国人民在这一天,都记住国防教育这件事,都能为国防建设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当年6月,我撰写了《关于设立“国防日”的建议》,很快引起中央和军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军委领导批准,被列入军委1999年立法计划。
调研各国相关立法状况
据当时不完全统计,世界各国著名的节日、纪念日有793个,仅美国就有63个。
在我国驻外武官处协助下,还先后调研了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匈牙利、埃及、捷克、波兰、越南等26个国家的国防教育情况,他们都非常重视利用节日这种大众容易接受的形式,对公民进行国防教育,并以不同名义设立了国防教育活动的主题纪念日。
前苏联早在1927年就曾以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的名义确定7月10日~17日为“国防周”。还将每年6月22日(即1941年德国向苏联发动侵略战争)定为“德国入侵苏联纪念日”。
美国将每年12月7日(即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的日子)定为“国难日”,每年都要举行纪念活动,提醒人们居安思危。
法国将每年11月11日(即第一次世界大战法国和德国停战协定签订日)定为“国防准备日”。在这一天,所有16岁至18岁的青年,必须参加以准备履行国防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同时,在中学增设国防教育课。
越南将每年12月22日(越南人民军成立纪念日)定为“全民国防日”。匈牙利、捷克、波兰等国也设立有专门的“国防日”。
国外普遍认为,公民国防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而公民的国防意识必须通过教育手段来培养,其中建立国防教育日,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手段。美国政府在1958年出台的《国防教育法》,强调国防教育是“政府的首要职责”“社会第一勤务”,每个公民要有献身国家、服务国家的观念。
同时,还走访了许多民俗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搜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和吸收的78个主题节日情况,对每个节日和纪念日的设置缘由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我完成了1万余字的《关于设立“国防日”的论证报告》。
全国人大立法
《关于设立“国防日”的论证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设立“国防日”的依据。1.国防教育需有一个明确的大众化载体;2.设立“国防日”具有群众基础;3.国外也有开展国防教育的节日;4.我国已先后设立了一些开展其他活动的主题节日。
二是“国防日”的名称与日期选择。名称为:“全民国防教育日”。日期的选择方案有: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7日,1901年9月7日《辛丑条约》签订日;5月8日,我驻南使馆遭到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袭击的“国难日”;3月14日,1997年3月14日,我国颁布第一部国防法的日子;9月18日或7月7日,这两个日子都是近代中国的“国难日”。
三是“国防日”的基本内容。1.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以宣传贯彻国防法、培养全民国防意识为长期目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循序渐进,逐年深化,争取通过较长时间努力,使全民国防意识得到明显提高。2.各级党政军领导要积极带头参与,依托“全民国防教育日”,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3.“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应强调全民参与,突出全民性。
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听取专家意见和论证,方案确定后,国防教育法起草组又先后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征求意见。
2001年4月2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并同意(草案)的第12条:“每年9月7日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后来,又有代表提出其他意见,最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12条规定,修改为:“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详细调研论证,2001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与法律委员会负责人指出:“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立法形式,为一项教育事业设立一个全国性的宣传教育日,这在新中国的法制史上也是不多见的。”
全民国防意识显著提高
“全民国防教育日”公布当天,新华社新闻稿的题目是:《全民国防教育日正式设立》。全文为: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天通过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这一决定是为普及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根据国防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的。今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国防教育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从时间上来看,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在教师节之后,又是全国大中小学新学年开学之初,各中等学校、大专院校新生入学后一般都要集中进行军训,有利于学校开展国防教育。
按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推算,今年9月15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
之所以选择“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一是从时间上来看,9月份国内除“教师节”外,其他大的节日也比较少,这个日子不会同其他节日重复;二是学校普遍已经开学,便于集中组织大中学生和社会开展国防教育活动;三是不选择历史上的某一国耻纪念日,为的是不针对特定国家。
20多年来,在“全民国防教育日”的推动下,国防教育的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全民国防意识显著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设立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建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筹划举行一系列重大庆祝纪念活动,进一步丰富拓展了国防教育的时代内涵,推动全民国防教育实践不断走向深化。
2022年3月,数位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推进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聚焦全民国防教育体制机制、内容体系、方法手段、阵地平台、保障体系等制约全民国防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出了五方面对策措施。提案被选为全国政协2022年重点提案,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带队赴福建等地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成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参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曾经指出,“我们的国防是全民国防”“要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全民国防教育。”目前,全民国防教育已经成为维系国家安全的战略工程,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的基础性工程,强化民族忧患意识、涵育民众家国情怀的筑基工程,赓续红色血脉、永葆红色江山的未来工程。华夏大地形成了一个热爱祖国、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献身国防、保卫国防、为国家效力的浓厚氛围。
进入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全民性、全域性、全程性日益凸显。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越是接近目标,越是形势复杂,越是任务艰巨,越要打造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越要增强全民的整体国防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