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地方政协

宁夏政协——

守护“少年的你”向阳而生

本报记者 范文杰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7月20日   第 05 版)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各方齐抓共管。近日,我们赴湖北、湖南开展学习考察,两省的经验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中的契合点,以地方性法规为框架、配套政策为补充、规划为引领,研究构建覆盖‘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

7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召开主席会议,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吴学宁在会上报告了近日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开展调研的情况。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宁夏政协的年度协商计划,具体由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实施。在9天时间里,考察组实地走访调研了2省7市20余个点位,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取得了较为丰富的考察成果。

“当前,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的违法犯罪呈上升态势,需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如何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伞”?委员们认为,重中之重,是要修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现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6年制定,2010年进行修订。《办法》实施以来,对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办法》修订时间距上位法修订已近14年,其立法目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且有部分内容缺失。

“时代在发展,目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所面临的环境和要求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如:随着智能手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未成年人对手机游戏、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偏好明显,容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等。”对此委员建议,自治区尽早启动法规修订工作,结合宁夏实际,从法治层面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法律保护体系。同时对照上位法增设“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规定内容,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管理、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

委员们在调研中还发现,近年来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呈上升态势。“家庭暴力、校园霸凌、性侵儿童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我们调研了解到的犯罪案件中年龄最小的涉案人员仅11岁。有的未成年人在16岁前疯狂作案、反复违法,有未成年人两年内违法犯罪记录高达29次……”

对此,委员呼吁,“进一步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权利惩治预防工作。继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和教育活动,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关注非正常家庭生态对学生的负面影响,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要建立畅通的校园欺凌线索报告渠道;为避免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反复接触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每个县(区)建立一处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保护工作的专门办案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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