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境外赌场和网络赌博犯罪集团对我国公民招赌吸赌问题日益突出。此类犯罪导致境内资金大量外流,易衍生绑架、偷越国(边)境、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诈骗等多种犯罪,滋生黑灰产业链,与之相关联的“地下钱庄”跨境洗钱等犯罪还加大我国金融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指引作用,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跨境赌博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跨境赌博及其关联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原则立场,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精准打击。其中一起案例“被告人张某宁、钟某新等34人开设赌场、非法经营案”,涉案跨境网络赌博平台非法赢取境内参赌人员赌资89亿余元引人关注。
案例显示,2007年以来,澳门某博彩公司股东、董事周某华(已另案判刑)在澳门等地赌场承包赌厅,2015年以来在菲律宾等地先后开设多个网络赌博平台招赌。为牟取巨额利益,周某华招募他人担任赌场代理,逐步形成以周某华为首,以被告人张某宁、钟某新等股东级代理为骨干,成员固定、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跨境赌博集团。通过代理组织中国内地公民前往澳门赌博或参与跨境网络赌博;在内地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帮助换取赌博授信或筹码并追讨赌债;利用地下钱庄等第三方结算赌资;设立或通过内地技术服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截至2021年11月,该跨境赌博集团共发展股东级代理480余人(其中中国籍280余人),发展普通代理6万余人(其中中国籍3.8万余人),发展境内参赌人员会员6万余人。至案发,查明涉案跨境网络赌博平台非法赢取境内参赌人员赌资89亿余元。
为替跨境赌博集团牟取非法利益,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张某宁在周某华的指使下虚构投资合作协议等,利用所控制的多个代持公司银行账号,多次进行资金跨境兑付,金额共计11.5亿余元,非法获利1700余万元。
本案经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宁等受周某华指使在中国境内成立公司,接收跨境赌博集团的赌资、赌债并运营管理;被告人钟某新等入股参加跨境赌博集团,组织、招揽境内公民赴境外赌博、参与跨境网络赌博,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张某宁还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其行为又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在跨境赌博犯罪集团中,张某宁、钟某新等是骨干成员,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在非法经营共同犯罪中,张某宁系从犯,可依法减轻处罚。张某宁等归案后主动坦白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分别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张某宁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被告人钟某新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他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追缴、没收各被告人供犯罪所用财物、赌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孳息。
最高法相关人员在介绍该案的典型意义时表示,近年来,部分跨境赌博犯罪集团为牟取不法利益,招募境内人员担任代理,组织、招揽我国公民出境赌博,开发赌博平台及App招揽我国公民进行网络赌博,并在境内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管理赌资赌债、买卖外汇进行非法经营。此类跨境赌博集团一般实行公司化专业经营,内部层级明确,分工细致,招揽赌博人数众多,与境内“地下钱庄”配合,致使境内巨额资金流出,社会危害极大。
本案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甚巨,社会影响恶劣。被告人张某宁还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人民法院对跨境赌博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从严惩处,充分发挥了刑罚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