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原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四清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8月03日   第 01 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这是更好满足跨境贸易和投资需要的战略举措,将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空间提供有力支撑。

新时代我国跨境金融发展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有序推进金融业开放,持续拓展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跨境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跨境金融发展取得重要成果。

一是服务进出口贸易能力持续提升。贸易结算规模稳步扩大,2023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国际结算金额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1.57万亿美元,较上一年增长4.4%。贸易结算方式更加多样便捷,银行和支付机构积极推行数字化、自动化结算流程,提供快速、安全、低成本的结算服务。贸易融资环境持续优化,稳步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满足企业多元化跨境融资需求,2023年国际保理业务同比增长16.7%。金融服务模式更加精准,针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实施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支持企业对外投资渠道更加通畅。在全球跨境投资整体收缩的背景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仍表现强劲、逆势上涨,2024年上半年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26.2亿美元,同比增长16.6%。在助力中资企业“走出去”过程中,跨境金融服务扮演了关键角色。金融机构境外网络布局逐渐完善,基本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以及重点市场,截至2023年6月末,中资银行在境外7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95家一级机构,为“走出去”中资企业提供便捷金融服务。国际金融合作进一步深化,我国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发起成立“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等,开展多层次跨境金融合作,拓宽中资企业境外投融资渠道。

三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稳步推进,沪深港通规模不断扩大,2023年北向日均成交额超千亿元人民币,沪伦通模式拓展至与德国、瑞士的互通合作,“债券通”“互换通”相继推出,基金互认、ETF互挂、跨境理财通等试点持续推进。市场准入有序放宽,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等领域外资持股比例限制;QFII/RQFII全面取消额度限制,截至2023年末,已有802家境外机构获批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部分外资机构获批参与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认可度进一步提升,中国国债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全球主流债券指数,截至2024年5月,已有1100余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持债总规模超过4.2万亿元。

四是人民币国际化取得积极进展。人民币在国际收支结算中的重要性提升,2024年6月,人民币在国际支付中占比达4.61%,保持全球第四大支付货币位置;人民币成为我国跨境收付第一大结算币种,2023年人民币跨境收付总额52.3万亿元,同比增长24%。人民币投融资和储备功能增强,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需求持续增加,2024年6月,人民币在国际贸易融资中的占比达5.99%,是仅次于美元的贸易融资币种;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被超过80个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纳入外汇储备。人民币国际化网络更加完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和央行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数量持续增长,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在全球持续推广,业务范围覆盖超过180个国家和地区。数字人民币推广力度持续加大,数字货币桥等多边支付解决方案投入试点,应用场景逐步扩大,为人民币跨境收支业务和国际化进程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

新形势下跨境金融服务面临新任务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面临新的形势。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必须把握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趋势、新特点、新任务。

一是面向新对象。随着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等发展变革,跨境要素流动更加便利,服务业可贸易特征不断增强,数字内容、数字服务、数据交易等数字贸易生态日益丰富;同时,以RCEP、DEPA等为代表的贸易协定不断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开放度持续提升。2013年至2023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7%,增速是货物贸易的1.4倍以上,成为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增长点。长期以来,我国跨境金融以服务货物贸易为主,亟须完善适应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发展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加强与服务平台合作对接,为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同时,货物贸易内部结构也在发生趋势性变化,以“新三样”为代表的高技术、高附加值、引领绿色转型的产品成为我国新的出口优势。2023年,“新三样”产品出口突破万亿元,同比增长近30%。伴随我国出口动能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需要有更多更适配的跨境金融产品。

二是拓展新区域。改革开放后,东南沿海地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主阵地,欧美等西方经济体是主要贸易伙伴。随着世界格局演变,我国正在采取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将西北、西南和东北地区由对外开放的“末梢”推向“前沿”,形成沿海、内陆、沿边的全方位开放格局。相应地,我国跨境金融服务体系的区域布局需要作出调整。在深耕出口业务集中的东南沿海地区基础上,对新疆、黑龙江、西藏等对外开放“后发地区”,也需做好跨境金融布局,强化贸易融通与资金融通联动;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对外开放新局面,推动中资金融机构优化完善“一带一路”、RCEP等区域境外网络布局,依托真实贸易和融资需求,提升便利化水平,通过联合融资、风险分担等方式开展更加广泛的国际业务合作。

三是服务新模式。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更加稳健,嵌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深度持续增加。在传统的支付结算、贸易融资需求之外,“走出去”企业在投资建厂、资金运作、员工管理等场景中出现更复杂的金融需求,呼唤更具专业性、辨识度和附加值的跨境金融服务。例如,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在目的地环境研判、境外投资登记、国际收支申报等环节,需要咨询顾问服务支持;随着企业版图拓展,需要将全球分支机构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财资中心”,实现司库管理规范化、体系化。金融机构亟须提升综合化跨境金融服务能力,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更好支持。此外,境内外投资者资金双向流动的需求不断攀升,需要稳步优化创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渠道和模式,更好满足全球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需求。

四是应对新风险。随着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跨境金融服务面临的风险更具复杂性、扩散性和危害性。受地缘政治影响,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基础设施使用、境外金融资产安全等方面面临威胁,企业“出海”投资面临政权更迭、恶意审查等问题,要求我国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并密切关注政治氛围变化,做好风险识别与应对。在跨境资金流动方面,美西方国家宏观政策外溢可能带来外部冲击、引发汇率波动,需要进一步加强开放条件下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和风险防控,完善风险预警和隔离机制。在金融数据安全方面,数据跨境流动更加频繁,需持续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

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通过建立更高质量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是以安全高效为目标,健全跨境金融基础设施。跨境金融基础设施是跨境金融服务体系的基石。要着力构建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体系,形成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为主渠道,商业银行、清算机构等多渠道共同发展的跨境支付体系,在提升跨境支付便利性的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增强全球金融信息传输和交易渠道把控能力。推进银行间清算系统、证券交易所、期货市场等境内外金融基础设施高效连通,减少跨境交易时间延迟和成本,探索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电子签名认证等机制,确保数据在不同系统之间顺畅流转,为跨境金融服务高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以新技术应用为支撑,创新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科技赋能,借助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打造弹性可扩展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建立贸易融资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并根据跨境业务需求波动灵活调整资源配置,高效响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依托大数据等技术,从跨部门、跨地区的交易数据、市场动态中提取有价值信息,实现数据可信交换和交叉核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充分信贷支持。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客户提供全天候智能服务,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支付效率、延伸服务边界,提升跨境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

三是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我国正由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由国际经贸规则的跟随者向制定者转变。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促进金融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与国际衔接,为跨境金融服务提供更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律与政策环境,减少跨境金融服务中的不确定性和摩擦。构建更加紧密的跨境金融合作网络,加强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提升跨境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满足不同市场的客户需求。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提升我国在重大国际金融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跨境风险防控合作,增进跨境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是以稳慎扎实为导向,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在保证金融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和准入程度,完善合格投资者管理政策框架,优化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制度安排,拓展互联互通渠道,实时监测和定期评估全球经济金融走势,动态调整开放的步伐和方向。强化自贸区统筹谋划和系统集成,形成自贸区统筹发展机制,促进各自贸区协调互补,形成有机整体。充分考虑区域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激发各自贸区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加强与周边地区联动。依托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地位,逐步拓展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渠道,推出更多的人民币计价证券、人民币衍生工具、人民币投资组合等,提高人民币金融资产的流动性,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的双向联通,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五是以全球资源配置为重点,建设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强国需要有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决定》强调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要以跨境金融服务、新型国际贸易等为重点,加大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增强金融支持上海总部经济特别是跨国公司发展能力,提升跨境金融综合化服务水平。以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为抓手,聚集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和资金,吸引更多国际机构和投资者。以发展“上海价格”体系为目标,扩大上海黄金、上海原油等商品期货价格的全球应用,使其成为国际大宗商品交易的重要参考,提升人民币全球定价能力。同时,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金融和科创有效联动,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

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环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断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开拓空间,为世界经济繁荣贡献力量。

2024-08-03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原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四清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65732.html 1 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65,732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