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政协

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 做好委员履职服务管理

广东梅州市政协委员履职评价办法本月试行

记者 林仪 通讯员 卢华强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8月13日   第 07 版)

本报讯(记者 林仪 通讯员 卢华强)自8月1日起,这个办法正式试行!7月30日,广东省梅州市政协八届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政协梅州市委员会新时代委员年度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以进一步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更好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推动委员履职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去年以来,在梅州市政协主席杨朝晖的重视和推动下,先后出台和修订完善了6项工作制度,初步搭建起委员履职和管理服务方面的“四梁八柱”。今年4月初,市政协开始着手《评价办法》起草工作,以衔接市政协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据介绍,市政协借鉴了10多个省内外各级政协实践经验,并组织队伍前往广州、肇庆等地走访交流,将调研成果融进起草工作中。

经过多场专题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多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协在充分吸纳的基础上几易其稿、反复斟酌修改,《评价办法》最终得以形成,共4章14条,内容力求精简、务实、管用。

在评价内容方面,《评价办法》明确了委员职责和评价内容,主要为市政协组织开展的相关履职活动,并根据委员履职的活动设立计分标准,由履职基本项目、奖励项目和扣分项目三部分构成。

在评价方法方面,《评价办法》提出,政协委员履职评价的统筹和组织工作由市政协联络工委负责,各专委会共同参与实施,履职评价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此外,《评价办法》还明确了评价结果运用方式,提出表彰年度履职优秀委员、一定范围内通报履职评价结果等激励约束举措。根据《评价办法》,市政协委员届内履职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依据。

“这是做好我市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市政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政协将用好用活《评价办法》,进一步引导委员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调动委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履职热情和能力,更好地为国履职、为民尽责。

2024-08-13 记者 林仪 通讯员 卢华强 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 做好委员履职服务管理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66148.html 1 广东梅州市政协委员履职评价办法本月试行 66,148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