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聚焦

治理“幽灵外卖”须用重典

本报融媒体记者 李木元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06日   第 11 版)

民以食为天,任何一次食品安全事件都会牵动全社会的神经,形成舆论风暴。近期央视新闻曝光的“幽灵外卖”事件就是例子。

10多年来,网络餐饮服务蓬勃生长,已经演化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外卖总体订单量达到约171.2亿单,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352亿元。照此推算,2020年,平均每个中国人一年要吃12次以上的外卖,而且这几年订单量还在快速上涨。

可我们会有一个疑问: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除了严厉打击无良企业、不法商贩外,还逐步完善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为什么“幽灵外卖”依然存在?

记者认为,除了和外卖行业特点有关,监管不严、未形成合力外,更重要的是法律法规没有“长牙齿”,即没有重典治理外卖食品安全事件,震慑力度不够大。

比如,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该《办法》对于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制作菜品原材料、容器、包装材料等都有明确规定,但是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依规执行,有关部门是否依规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违规外卖商铺是否严格处理了,从曝光的案件来看,监管存在“盲区”。

再看处罚力度,依照《办法》中的表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执行的,绝大多数处罚措施都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这和外卖商铺一天几百个订单、几千上万元的营业额以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一年数百亿元的净利润相比,不成正比。因此,无论是外卖店铺,还是第三方平台面对这种“隔靴搔痒”式的处罚,自然不会产生敬畏之心。

其实,一直以来,不少代表、委员和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人士都在呼吁,加强对外卖行业的监管,特别是对“幽灵外卖”要重点查处、严惩不贷。比如,早在2021年,全国政协委员钱学明在全国两会期间就呼吁,落实外卖平台监管责任,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他建议采取最严厉的问责,加快明确平台监管责任,修订完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商家和外卖平台之间法律责任和关系,要求外卖平台切实承担起其经营范围内安全健康风险的监管责任。他还建议,对于违法外卖平台、生产商家的处罚采取高额罚金、停业整顿等多种方式。罚金标准应以该平台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百分比计算,对违规次数进行累计,罚金不设上限。

记者不敢说钱学明委员的建议都合理或者说都可行,但有一点可以明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外卖商家及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存在漏洞,处罚力度不足。一日三餐不可少,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儿,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角度来说,治理外卖食品安全事件须用重典——一方面要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监管盲区;同时要严格监督执法,对于违法违规外卖商家及不履行监管职责的第三方平台,要亮出法律法规的“牙齿”,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此外,应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违法违规外卖商家可以考虑终身禁入。只有如此,才能以儆效尤,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最终守护好“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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