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协商议政

民盟中央:

进一步加强我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07日   第 04 版)

案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必须牢牢抓住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这一基础任务。自2020年底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亟待优化:一是高校师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二是高校师资聘任、管理与评价方式降低绩效,三是利益分配下的资源倾斜阻碍了教师职业发展,四是青年教师队伍社会实践参与不足。

建议:一、优化高校师资结构,构建合理的学历、职称、学缘、年龄金字塔。把博士学历作为招聘教师岗的最低要求,同时拓宽已有非博士学历教师进修渠道,中西部和地方高校在加大财政支持的同时适当降低科研要求。在教师职称评定上留出灵活空间,以“评审制”代替“定额制”,分岗分类制定职称评定要求,考虑多渠道破格评审条件。避免本校博士毕业生“近亲繁殖”,努力吸引国际化师资作为学科带头人,丰富研究团队的学缘结构。建立师资交互式和共享化机制,促进不同年龄教师在大学之间的流动,不同地域间的高校以“流动学者”“虚拟教师”的形式鼓励师资交互和共享。

二、改革长期聘任制中的不合理因素,在评价和管理上给予教师自主空间。增加教学任务在绩效管理中的比重,拓宽学术研究的概念范围,制定科学的工作转换模型,将教学工作量和人才培养成效以一定权重转换成学术研究量。考虑高校教师的实际工作成效,将“非升即走”缓慢过渡成“非升即转”的人性化转岗机制。遵循“能不干预就不干预”的原则,减少行政对学术场域的干预,给予教师更多的自主管理权,简化高校行政机构。

三、以提高资源分配合理性为目标,健全教师职业发展和薪酬保障机制。资源分配以能力而不以职务、帽子、关系为标准,为青年教师提供学术讲座、国家项目、出国交流、学术会议等机会。制定人性化的薪酬保障机制,处理好事业吸引和待遇保障、惠及普遍和奖励优秀的关系,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专人专议”,探索建立年薪制。

四、政府、企业、高校合力推动教师社会实践参与度。政府从立法和政策上鼓励教师参与社会实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高等教育办学体制,以荣誉职位、兼职薪资等方式引导双向流动。企业主动寻求与高校合作,与高校建立产学研究基地,以项目式研究为依托,搭建理论成果与实践技术展示平台,推动产学融合。高校以人事制度和评价制度改革为核心,鼓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人事制度变革实现政事分离、扩大高校人事自主权、弱化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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