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委员张志勇:

提高中西部地区县域普通高中教师待遇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07日   第 04 版)

案由: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在出台的18条重要举措中,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3条,分别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提高县中教师能力素质”。调研发现,中西部地区高中教师待遇低,已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县域高中发展提升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建议:一、健全中西部地区县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县中教育涉及教育公平、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同富裕,县中教育是国家和地方共同事权,应改变当前县中经费供给主要由县级财政承担的状况,逐步提高中央和省级政府分担县中教育经费的比例。

中央财政设立县中振兴专项经费,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巩固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县中教育经费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专项用于新建高中建设经费补助、化解债务,以及新招聘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

适当提高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与学费标准。建议国家统筹测算高中教育成本,适当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参考义务教育尽快出台高中课后延时服务经费财政和家庭分担制度。由于绝大部分县中是寄宿制学校,在早晚自习、周末等时间经常加班工作,工作量大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但教师的额外工作缺少相应的补贴。建议国家参考义务教育标准,出台高中课后延时服务经费财政和家庭分担制度,为县中教师提供课后服务补贴。

二、提高中西部地区新入职县中教师待遇保障水平。

强化边疆县、民族县、脱贫攻坚巩固县高中学校新进教师“一揽子”待遇保障政策供给。建议国家为上述地区县中新进教师设立为期3至5年的生活补贴;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出台的保障性住房进校园政策,支持教师周转住房建设,鼓励和支持省、市、县各级政府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毕业生。

三、确保中西部地区县中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建议把县中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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