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国是·生态

国家林草局通报10起毁林毁草典型问题

记者 王硕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27日   第 09 版)

本报讯(记者 王硕)为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保护好林草资源,9月24日,国家林草局通报了2024年第三批10起毁林毁草典型问题。

分别为:

四川省会东县满矿攀鑫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林地319.81亩;河北省平山县唐某破坏林地、草地318.65亩;江西省定南县工业园区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占用林地223.36亩;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申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友联石墨矿擅自占用林地207.51亩;辽宁省盖州市浙商石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林地142.23亩;贵州省平塘县贵州澳华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林地123.02亩;黑龙江省依兰县宋某等人开垦林地111.06亩;湖南省临武县黄祖江村耕地开发毁坏林地109.07亩;吉林省舒兰市朱某开垦林地104.38亩;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巴某毁林开垦72.71亩。

2024年以来,国家林草局分2批公开通报20起毁林毁草典型问题,督促地方落实查处整改责任,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国家林草局资源司司长刘克勇介绍,公开通报后,各省高度重视,内蒙古、辽宁等省区省级总林长作出指示批示,各地成立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机制,狠抓整改落实,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至目前,累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2人,处罚款罚金2203万元,恢复植被2538亩,收回林地、草地2646亩,追责问责146人。

国家林草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跟踪督导通报问题查处整改进展,确保已查处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反弹”,未查处整改的尽快查处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持续创新执法监督手段,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公开通报一批典型问题,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维护好林草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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