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强调,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是实现国家善治之需,在新时代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具有独特、独有、独到的显著优势。
一是显著的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表现出优异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国家治理中带领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确保中央各项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落实落地,是国家治理和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蹄疾步稳,其建设进入了制度化发展快车道。中共中央相继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对协商民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文件依据,协商民主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发展也取得了一系列新的突出成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制度体现。
二是鲜明的系统优势。协商民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以政治制度为保障以及各层次的协商实践为支撑,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立体化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这个体系不仅有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协商渠道,也有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可以在政治、立法、行政、社会、基层等各个方面予以展开。在这一体系中,各个渠道、各种方式、各个主题的协商活动既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在国家治理当中发挥着协商资源相互贯通、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协商机制有效衔接、协商成果有效转换的突出优势。
三是丰富的实践优势。国家治理既需要政策、制度、法规的保障,更需要与传统文化、历史传承融为一体。协商民主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优势不仅在于其体系化特征,更在于其具有深刻的历史与实践逻辑。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到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斗争、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始终将协商民主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积累了丰富的协商民主经验,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在我国,协商民主既有历史的沉淀,又有实践的经验,催生了多元化、平等化、民主的价值观念,契合了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论特征和显著实践优势。
四是深厚的民意优势。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更是优势所在。判断一项制度的好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在于其是否符合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彰显了人民性特征。我国协商民主的制度安排及其实践运行,能够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批评监督,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有利条件。特别是在国家治理中嵌入协商民主制度机制,有效听取并最大范围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得到充分表达,能够有效克服国家治理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利己主义、家长作风等弊端,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运行机制,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理论湖南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